
算法重构了消费者的认知,也重构了混淆边界
现在大家买东西都是刷直播、刷短视频,靠主播口播记名字,「花芝道」「花知晓」,念快了根本分不清楚。更何况,你搜「花芝道」,输入法自动联想纠正成「花知晓」,算法还会给你推相关的美妆内容,这不就混了? 商标近似混淆的判断标准,早已经不是十年前货架时代的那套逻辑了。 之前我关注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国内露营头部品牌牧高笛,告了一个做户外即食食品的小品牌叫「牧高迪」,就差一个偏旁部首,发音一模一样。小品牌说我是30类食品,你是22类帐篷,根本不是一个赛道,凭什么告我?最后法院还是认定混淆成立,为什么? 现在消费者买户外装备,顺便就会在同一家店、同一个直播间买户外食品,大家都是同一个消费场景,刷到你的品牌,第一反应就是“哦牧高笛出食品了”,这不就是混淆? 算法把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不同分类品牌,直接拉到了同一个流量池里。以前隔着好几个品类的距离,现在就是一个下滑屏幕的距离。你说消费者混不混?肯定混。
什么才叫混淆,现在连法官都在试错

小创业者怎么避这个坑?其实没那么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