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伤:监控盲区里,谁为伤者扛下那笔医药费

上周陪做法律咨询的朋友整理材料,进门就撞见个穿黄马甲的外卖小哥缩在沙发角,锁骨那露着一道粉嫩嫩的疤,正攥着皱巴巴的缴费单搓手指。 他叫小周,上个月在杭州城西一个老小区送单,绕到12栋的拐角躲太阳,一瓶没喝完的冰可乐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他锁骨上。当时就晕了半分钟,醒过来血把黄马甲染透了,缝了七针,掉了半颗门牙。

监控盲区里,找不到那只扔可乐的手

小区物业说,我们早就装了高空抛物监控啊,不信你去看。去看了才发现,那摄像头装在小区大门的门楼上,对着12栋的正面拍,拐角那长了几十年的大香樟树,枝繁叶茂把整个墙面全挡了,正好是个拍不到的死角。 小周住院花了一万八,加上补牙、误工费,拢共要三万多。医保报了四千,剩下的一万四,没人认。
小区被大香樟树遮挡的高空抛物监控
小区被大香樟树遮挡的高空抛物监控
说实话,换十年前,这事很好办,查不到侵权人就走全楼连带补偿,整栋楼32户住户每家摊个几百块,也就出来了。现在不行。 这栋楼三楼以上三十多户,有十八户是租客,业主根本不住这儿;剩下十几户,一半业主都签字说,我家那天根本没人开窗,我们从来只喝无糖茶,不喝碳酸可乐,凭啥让我们掏钱? 闹到社区调解,业主直接把锅甩给物业:我们交了物业费,你物业说装了监控防高空抛物,结果连个拐角都拍不到,这就是你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凭啥让我们背锅?

装了摄像头,就等于尽到义务了吗

装了摄像头,就等于尽到义务了吗
装了摄像头,就等于尽到义务了吗
这话真的戳中了现在高空抛物案最大的盲区。 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推高空抛物监控,说是要解决“查不到人”的问题,到去年底全国已经装了一百七十多万个了。但是真能起作用的有多少?我那个做律师的朋友说,他接过的五个高空抛物致伤案子,四个都是监控拍不到,要么是角度不对,要么是被树挡了,要么就是摄像头坏了半个月物业没修。 很多物业装监控,就是应付检查,随便装两个对着天,凑个数就完了。真要全覆盖,一栋老小区改造要好几万,物业舍不得掏这个钱,业主也不愿意涨物业费,公共收益那点钱还不够发小区保安工资呢,哪轮得到装摄像头? 民法典写了,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可什么叫“必要”?装了两个摄像头就算必要了?还是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才算必要?现在没有明确的标准,法官判案全靠自由裁量。我见过同一个城市的两个案子,差不多的情况,一个判物业担20%责任,一个判物业担60%,差了三倍都不止。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真判物业多担点,小周这个事拖了快两个月了,到现在一分赔偿没拿到。物业说,我们已经装了监控,已经尽了义务了,最多出于人道主义给两千,多一分没有。

旧规则跟不上新日子,伤者只能自己扛吗

旧规则跟不上新日子,伤者只能自己扛吗
旧规则跟不上新日子,伤者只能自己扛吗
以前说全楼连坐,那时候小区都是单位分房,一栋楼住的都是同事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真有人扔了东西,自己不好意思就站出来了。现在呢?老小区租客比业主多,一半人互相都不认识,你让无辜的人掏钱,谁愿意?真闹起来,最后就是集体拒赔,变成“集体无责”,倒霉的只有伤者。 这几年也有新办法,比如搞高空抛物公共责任险,一年一栋楼几千块,出事了保险公司赔。但是保费谁出?还是绕回到老问题:物业不出,业主不愿掏,维修基金申请流程长到能把人拖垮。 小周最后走了美团的骑手意外险,报了七千,剩下的七千,他说打算天天下班了就去那栋楼门口蹲,总能碰到那个扔可乐的人。可那瓶可乐连个特殊标签都没留下,就算蹲到,人会认吗? 我上次送他出门,他摸着锁骨上的疤跟我说,我就是送个餐,好好走在人行道上,招谁惹谁了?我答不上来。 法律说要保护被砸的人,可真到了这个监控盲区里,规则还在一步步试探着找方向,可小周的医药费,不能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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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高空抛物致伤:监控盲区里,谁为伤者扛下那笔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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