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 08:38:40 分类:案例研讨
上周跟做AI大模型创业的老王喝酒,他一口闷了半杯冰啤酒,把手机拍在我桌布上。屏幕亮着,是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他告的是自己一手拉起来的公司,要求确认去年那把他踢出核心位置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年前他拉了三个北邮的博士出来创业,缺启动资金,找了个天使投资人投了两百万,为了留足激励给核心技术,别出心裁搞了链上数字股权——把12%的股权拆成十个股权NFT,分给几个核心程序员,约定隐名持股,持有人有权派代表参加股东会,按份额算表决权。
那时候圈里都夸他会玩,区块链确权,不会丢,还能限制转售,完美。谁能想到一年多就翻船。
看不见的股东:数字凭证能不能算合法身份?
天使进来之后,公司融到了A轮,新投资人要改组董事会,要求把那12%的“匿名股权”表决权收归创始人,理由是这些人没在工商登记,不算正式股东,没资格开会投票。
老王不同意,几个拿NFT的技术博士更不同意——项目早就是他们天天盯出来的,凭说不算就不算?
结果开股东会那天,投资人联合几个老股东,直接跳过了这12%的表决权,硬通过了改组决议:撤掉老王的执行董事,改由投资人派的人接任,稀释老王的表决权,同时确认所有股权NFT不具备股东身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无效。
AI创业公司链上股权NFT数字存证界面
说实话,这事放在五年前,连案子都不知道怎么立。现在不一样了,全国各地已经判了好几个涉及数字股权的官司,核心争议其实没变:公司决议能不能直接否定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公司法写得很清楚,公司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那这些拿NFT的程序员,确实出了资(或者说用技术出资折了股权,有白纸黑字的约定,链上还有记录),你一句“没工商登记”就直接把人所有权利剥了,本质就是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收益权的强制性规定,对吧?
造假的签字:多少决议死在细节上
老王这个案子还有个逗乐的地方:工商变更用的那份股东会决议,老王的签字是别人仿的。
很多人一听到签字造假,第一反应就是“这决议肯定无效啊”。不对,这里误区大了去了。
我之前碰过一个案子,股东常年在国外,每次开会都是委托亲戚签字,后来闹矛盾,说签字不是本人的,要求确认决议无效,法院驳回了。为什么?因为签字造假只是程序瑕疵,如果你的表决权数本来就够通过决议,就算签字是代签的,最多是可撤销,只要没在期限内撤,决议还是有效的。只有内容碰了法律红线,才会无效。
那老王这个案子的签字造假,有用?当然有用,他提了,说那次股东会根本没通知他到会,程序上就不对,再加上内容本身违法,这才给决议无效埋下了伏笔。
公司工商变更伪造签字股东会决议文件
你猜怎么着?那个仿签字的代办,后来出庭作证,说就是投资人让他签的,根本没拿给老王看过。离谱不离谱!拿工商规则当儿戏,真当法院看不出来?
别乱碰红线:公司决议无效的边界到底在哪
别乱碰红线:公司决议无效的边界到底在哪
很多创业者现在都喜欢玩新花样,什么同股不同权,什么隐名激励,什么链上确权,这些不是不能玩,但你不能玩到把别人的合法权利直接抹了。
我整理过最近一年判下来的公司决议无效的案子,90%的无效判决,都是踩了同一个雷:内容直接侵犯了法律规定的股东基本权利,违反强制性规定。比如说,不让小股东参会,直接剥了人家表决权;比如说,未经股东同意,直接把股东的股权稀释没了;再比如说,明着违反公司法关于分红、表决的强制性规定,自己搞一套霸王规则。
很多人觉得,我占股多,我说了算,想怎么出决议就怎么出决议。错了,资本多数决不是多数人暴政的挡箭牌。你多数决只能改程序上的事,不能碰法律给每个股东留的底线。碰了,就是无效,哪怕你占90%的股也没用。
老王说,他不是非要当那个CEO,就是气不过,当初几个兄弟没钱没资源拼出来,投资人进来就把人一脚踢开,还拿决议当遮羞布,真当法律是摆设。这官司哪怕打到二审,他也要讨个说法。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也有意思,你看,现在搞新业态的人,天天在前面试新的玩法,法律不是坐在那里等你们,法官一个个也在学什么是NFT,什么是链上存证,一个个案子判下来,规则才慢慢清晰。公司决议无效这条线,原来只适用于传统的纸面股权,现在跟着这些新案子,也一点点延伸到数字世界里了。
哪有什么提前写好的规则?都是像老王这样的人,踩了坑,认死理,一点点把规则磨出来的。法律本来就是跟着人走的,不是人跟着法律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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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创始人被踢出局:藏在数字股权里的公司决议无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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