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摔倒脑出血之后,新就业形态下的工伤认定争议到底卡在哪?

上周跟深圳做劳动仲裁的朋友吃饭,酒喝到一半她拍过来一份案卷,封皮上还沾着半圈咖啡印。 当事人是个42岁的众包骑手,叫李军,上个月雨夜跑单,过斑马线打滑摔了,后脑勺磕在路牙子上,脑出血昏迷到现在。 家属找平台要说法,平台翻出电子协议,一句话就打发了: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算工伤,出于人道主义给两万块,爱要不要。

“劳动关系”这四个字,已经框不住新就业了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第一道门槛,这道门槛,现在快把一半新业态劳动者拦在门外了。 以前哪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说法?厂里上班,公司打工,签劳动合同,按时发工资,出了事走工伤,顺理成章。 现在不一样了。平台把“用工”拆成“合作”,把“工资”改成“服务费”,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用签,你注册点个同意,就成了“个体经营者”,跟平台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搞笑吗?算法天天盯着你,超时一分钟罚五块,提前点送达扣一半佣金,工作服要自己买,头盔不戴还得罚款,连往哪条路线跑都给你算得明明白白,转头就说你不是我的人?
雨天众包骑手跑单摔车事故现场
雨天众包骑手跑单摔车事故现场
说实话,这就是吃定了旧规则跟不上新玩法。你去社保局申请工伤,人家第一句就问你,有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证明劳动关系? 拿不出来,直接给你打回来,打回来就得先打劳动关系确认的官司,一审二审拖个一年半载,普通人哪耗得起?李军老婆说,家里本来就穷,现在ICU一天八千块,已经把房子挂出去了,哪等得起一年?

现在的工伤认定争议,多半卡这几个死结上

除了劳动关系,还有两个坎,能把人活活卡死。 第一个,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怎么算? 传统工伤认定,这俩是核心要素。你在公司上班时间出事,那肯定算。可骑手呢?主播呢?外卖员的手机一开,全天都是工作时间,走到哪都是工作场所,你说他中午回家吃个饭,下楼买瓶水,摔了算不算?刚跑完一单,空车往家走,被车撞了算不算? 上个月还有个案例,某平台女主播,赶直播的时候在出租屋突发心梗猝死,家属申请工伤,平台说你这是在自己家,又不是在公司直播间,凭什么算?闹到现在还没结果。 第二个,就是层层转包的锅,没人背。 平台现在精得很,不会自己直接签协议,把招聘、管理全都甩给第三方外包公司,外包公司再往下拆,出了事,平台说我跟外包签的合同,找外包去,外包说我只是招人,人是给平台干活的,互相踢皮球。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争议栏手写实拍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争议栏手写实拍
我之前见过最离谱的一个案子,闪送员送件途中把行人撞成重伤,平台说他是合作关系不担责,闪送员自己穷得叮当响,赔不起,受害者躺在医院没钱做手术,拖了两年,一分钱赔偿没拿到。 说白了,现在的工伤认定规则,还是为朝九晚五的传统用工设计的,碰到这种新就业形态的烂摊子,到处都是漏洞,到处都是争议。

法律其实已经在慢慢挪步子了

法律其实已经在慢慢挪步子了
法律其实已经在慢慢挪步子了
别以为所有地方都认平台那套“合作协议”。最近一年多,我看过好几个判例,法院根本不买账。 不管你协议上写没写非劳动关系,法院只看一件事:你平台对劳动者有没有实质的劳动管理? 是不是你派单?是不是你定佣金规则?是不是你考核奖惩? 只要三个占全了,直接认事实劳动关系,该算工伤算工伤,该赔钱赔钱。去年广东有个骑手猝死的案子,法院直接判平台赔了一百二十多万,挺提气的。 现在不少地方也在试点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不用确认劳动关系,出了事直接赔,相当于给骑手们单独开了个工伤保险的口子,这其实就是在绕开旧规则的死结,解决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试点归试点,覆盖率太低了。我问过好几个跑众包的,十个有九个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平台也不会主动告诉你,反正能瞒就瞒。 还有,打官司这条路,对普通人来说还是太难了。李军的案子,现在刚走到劳动关系确认这一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结果。ICU里躺着,每一天都在烧钱,就算最后赢了,人要是没了,赢了官司又能怎么样呢? 昨天刷短视频,刷到一个骑手在上海高架上躲车,脚滑摔了,爬起来第一反应不是摸自己的伤,是翻外卖箱看餐洒没洒,手机有没有坏。那一幕我记到现在。 这群靠跑单养一家老小的人,风里来雨里去,从来没指望过什么超额的福利,就想万一出事了,能有个地方兜底,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工伤认定争议吵了这么多年,说白了,不就是这点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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