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凌晨一点,我收到小夏的微信。
一张打码的后台截图,配了三行字:”我是不是碰到骗子了?”
小夏是杭州做女装运营的95后,去年刷短视频刷到个招商广告——”买AI数字人系统,不用露脸不用播,自动挂小黄车卖货,每月躺赚3万+”。她掏了29800的加盟费,对方给了个后台链接,还发了好几个”客户盈利截图”。结果三个月过去,账号只出了800块的单,找对方退钱,客服直接把她拉黑了。
她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不会运营,直到在受害者群里发现,所有人拿到的”盈利截图”,连用户ID都没改。
我当时火一下就上来了。
这哪是招商?这是拿着PS的图抢钱啊。
“虚构事实”不是编个瞎话那么简单
很多人对诈骗罪虚构事实的认知,还停留在”假身份、假合同”的老一套里,觉得只有拿着假身份证去银行贷款才算,却没意识到现在的骗子,早就把虚构事实的道具换成了PS的截图、录好的演示视频、甚至是AI生成的假人。不对。
诈骗罪虚构事实的核心,从来不是”有没有说过谎”,而是”这个谎话是不是被害人掏钱的核心理由”。
比如卖数字人的公司说”我们的系统很好用”,这是夸张宣传,属于商业吹牛逼,哪怕吹得天花乱坠,只要真给你交付了能用的系统,顶多算民事欺诈。但如果他给你看的”客户盈利截图”是PS的,所谓的”自动播系统”就是套了个免费的开源代码,甚至连”客户”都是自己员工扮演的——这就是虚构了核心事实。
毕竟小夏掏这三万块,不是为了买个数字人软件玩,是奔着”每月躺赚3万”的承诺去的。对方把最核心的盈利数据造了假,等于从根上就骗了她。
哦对,我上周还碰到个卖”元宇宙虚拟地块”的小伙子,说自己的地块以后能升值,结果就是在自己家服务器上划了个格子,连个对外的入口都没有。这也是虚构事实。

别拿”行业惯例”当挡箭牌
我见过太多骗子,被戳穿了就喊冤:”现在做AI招商的都这么演示,大家都是这么吹的,怎么就我成诈骗了?”
说这话的人,要么是真不懂法,要么是装不懂。
商业宣传里的”合理夸张”,和诈骗罪的虚构事实,边界其实很清楚——前者是在真实的基础上吹牛逼,后者是从根上就没有这个东西。
比如你卖奶茶,说”我们的奶茶是全城最好喝的”,这是夸张,没人会告你诈骗。但如果你说”我们的奶茶能治感冒”,还拿假的医院证明给人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小夏碰到的那个公司,在招商会上给人看的”实时直播数据”,其实是提前录好的录屏,连弹幕都是提前写好的脚本。他们根本没有能自动生成订单的技术,所有的”盈利案例”都是编的。
这种所谓的”行业惯例”,本质上就是拿着AI的新概念,给普通人挖坑。

你以为的”民事违约”,可能已经触刑
很多人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我签了合同,这是经济纠纷,去法院告他”。
别傻了。
合同上的免责条款,挡不住刑事的红线。
区分民事违约和刑事诈骗的关键,就看对方从一开始,有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比如小夏的案子,那个公司收了300多个人的加盟费,快1000万的流水,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技术团队,所谓的数字人系统就是从网上买的几百块钱的开源代码,收了钱之后连个客服都没有,拉黑的拉黑,跑路的跑路。
这种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给你兑现承诺,就是奔着你的本金来的,就是典型的诈骗罪虚构事实。
我之前办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对方卖”AI涨粉系统”,说能帮你上抖音热门,收了每个人几千块,结果就是用机器刷的僵尸粉,根本没有所谓的”内部渠道”。最后公安立案的时候,对方还喊冤,说”我给了他东西啊,只是效果不好”。
效果不好和根本没有这个东西,能是一回事吗?
说实话,我蹲在新业态的案子堆里快五年了。
见过太多拿着新概念割韭菜的人,从最早的共享充电宝,到后来的元宇宙,再到现在的AI数字人。他们摸准了普通人想搞副业、想赚快钱的心理,编个瞎话,PS几张图,就能把钱骗走。
下次再碰到什么”躺赚””黑科技””内部渠道”的好事,先摸一摸自己的钱包。
别等钱转出去了,才想起问什么是诈骗罪虚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