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混淆:你刷到的‘老薛爆肚’,可能根本不是巷口那家开了十年的店

上周三下午,老薛攥着半瓶冰可乐撞进我办公室的时候,脑门上的汗还顺着鬓角往下滴。 他在胡同口开了十年爆肚店,全店最出名的除了煮三分钟就捞的水爆肚,还有天天蹲在店门口蹭空调的三花流浪猫“爆爆”。 “他们抄我就算了。”老薛把手机怼到我眼前,屏幕上是三个抖音账号,头像全是爆爆趴在菜单上的照片,名字分别叫“老薛爆肚总店”“老薛爆肚直营”“薛记老北京爆肚”,点进去一看,9.9代20的团购券卖了快三百份,评论区全是问“你家店搬哪了”“上次去怎么锁着门”。 “我那天在店门口站着,有个姑娘举着券骂我,说上次在别家‘老薛爆肚’吃的,毛肚嚼不动,我跟她解释那不是我家,她根本不信。”老薛把可乐往桌上一墩,“真憋屈。”

连我家猫的镜头,都被截去当引流素材了

老薛说,他一开始根本没当回事。本来自己也就是个社区小店,总共1200个抖音粉丝,大部分都是住周边的老顾客,偶尔拍点煮爆肚、撸爆爆的日常,从来没想过会被人盯上。直到那个姑娘闹到店里,他才顺着账号点进去看,好家伙,那些视频根本不是他拍的——是把他之前发的所有片段,截掉原水印,重新剪了个配BGM的版本,连他跟顾客搭话的那句“您慢走啊”,都被AI克隆成了标准的配音,放在每个视频的开头。
社区老爆肚店门口三花猫趴在纸质菜单上
社区老爆肚店门口三花猫趴在纸质菜单上
“他们甚至都不用真的开个店。”老薛越说越气,“券卖完了,有人找过去,他们就说店在装修,让等俩月,等大家反应过来,号一注销,谁都找不到。我这十年攒的口碑,合着就值这几百份券的钱?”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类似的事了。 去年有个做社区美甲的小姑娘,在小红书上更了两年的美甲款式笔记,攒了八千多个粉丝,结果有个同小区的美甲店,直接把她所有的笔记图都盗了,连她写的“甲油胶都是孕妇可用的进口胶”这句话都原封不动抄过去,开了个一模一样的账号,收了顾客的钱,做出来的指甲边都磨不齐,最后顾客全找小姑娘来投诉,说她“换了老板就开始偷工减料”。

以前的混淆是“傍名牌”,现在的混淆是“抢你所有的生活碎片”

很多人对反不正当竞争混淆的认知,还停留在超市货架上的“康师傅变康帅傅”“奥利奥变粤利粤”——觉得仿冒就得做个包装差不多的实体产品,摆到超市货架上骗人才算。 根本不是。 现在的仿冒者,根本不需要租店面、进原料、办执照,他们要做的,就是把你散在各个平台上的所有细碎碎片,东拼西凑拼成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虚拟分身”:用你拍的门店照片当头像,用你家猫的视频当引流素材,用你说过的话当宣传语,甚至连你家店几点开门、卖什么价位的东西,都抄得一模一样。 最麻烦的是,这种仿冒根本没有清晰的“假冒痕迹”——你说他用的名字跟你像?他说自己也姓薛,开爆肚店怎么就不能叫薛记;你说他用了你家猫的照片?他说天下三花猫长得都一样,凭啥说这是你家的;你说他抄了你说的“毛肚煮三分钟”?他说这是行业常识,谁都能说。 之前碰到过一个仿冒的商家,在法庭上直接拍桌子,说“他一个社区小店,粉丝才一千多,三公里外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谁,我用他名字怎么就造成混淆了?” 对吧?这话听着气人,但你又没法直接说他错——按照以前的裁判标准,“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得是那种全国范围内大家都知道的牌子,老薛这种靠周边三公里熟人撑起来的小店,影响力碎得像掉在地上的玻璃碴,以前根本不在法律的保护射程里。 但那些钻空子的人,就是盯着这种小商家下手。 你说气人不气人? 因为你没有专门的法务,没有时间跟他们耗,算下来打官司的成本比他们赚的钱还高,最后大概率就是自认倒霉。
抖音本地生活页面仿冒商家账号列表截图
抖音本地生活页面仿冒商家账号列表截图

别等被偷了口碑,才想起你的店早就不是那几平米的店面了

别等被偷了口碑,才想起你的店早就不是那几平米的店面了
别等被偷了口碑,才想起你的店早就不是那几平米的店面了
老薛一开始也想认栽。 他算过,要告那几个仿冒的账号,光公证存证、交诉讼费,就得小一万,那些仿冒号总共才卖了不到两千块的券,就算赢了,连成本都收不回来。真的,换谁都得犹豫。 后来我们没让他直接起诉。 先帮他把所有散在网上的“身份碎片”做了确权:把“老薛门钉爆肚”的账号做了企业蓝V认证,把所有拍过爆爆的原视频都做了区块链时间戳存证,甚至把老顾客在大众点评上留的“找老薛吃爆肚”“爆爆在门口才是正店”的评价,全整理成了他“在周边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然后给平台发了投诉函,说这些账号擅自使用他的门店标识、宠物肖像,已经导致消费者把仿冒店的问题算到他头上,构成了实际的混淆。 一周不到,三个仿冒号全被平台下架了。 老薛后来给我发微信,说他现在每天打烊之前,都要花十分钟刷一遍各个平台的账号,看看有没有新的仿冒号。“以前觉得开个店,守好锅、对顾客实在就行,现在倒好,还要当线上的保安。” 其实哪是老薛一个人这样。 现在的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早就不是大公司之间的专利了——不是只有腾讯告抖音、小米告华为的时候才会用到这个规则。你楼下开面馆的老板,小区门口做宠物殡葬的姑娘,甚至是在网上分享自己养猫日常的普通博主,你花了好几年攒起来的那点“大家一看到就想起你”的辨识度,现在随时会被人偷去,换点快钱。 没人会主动告诉你,你那些随手发的日常、跟顾客说的家常、甚至你家猫蹲在门口的样子,全都是构成你“辨识度”的资产。以前这些东西是虚的,现在这些虚的东西,随时能变成别人手里赚快钱的工具。 哦对,老薛上周又碰到一个新的仿冒号。 这次人家连爆爆的照片都不用了,直接AI生成了一个跟爆爆长得差不多的猫,配的文案是“老薛爆肚开分店了,全场五折”。 老薛说,这次他不生气了。 他直接对着镜头拍了个视频,爆爆趴在他的收银台旁边打哈欠,他举着炒勺对着镜头说:“我家爆爆只在胡同口这家店待着,别的地方,全是假的。” 现在那个视频,已经有八千多赞了。 老顾客们在评论区排队留言:“认猫不认店,我们懂。” 你看,其实所谓的“反不正当竞争混淆”,从来都不是写在法条里的冰冷术语。 就是你花了好几年攒起来的、那些带着烟火气的细碎记忆,别被人随便偷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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