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事故归责:别等蹭翻了芒果摊,才想起方向盘后面是空的

上周三在黄埔区法庭门口蹲到骑电动车的陈阿姨的时候,她正攥着皱巴巴的事故认定书,鞋上还沾着当时蹭翻的芒果汁。

那天她下班挑了三斤刚熟的台农,拐过路口就被一辆贴了”自动驾驶测试”标的白色小车蹭了后轮。车没开快,也就溜出去半米,架不住她车把晃得厉害,连人带车歪在路边,胳膊蹭掉块皮,芒果滚得满马路都是。

谁都没想到。

交警出警的时候围着车转了三圈,没找到方向盘后面的安全员——人在后排坐着,说当时系统处于L4级自动驾驶模式,他全程没碰任何操作。

被蹭的那一下,三方都在装糊涂

这起事故扯了整整三周。

一开始测试公司的法务上来就打太极,说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是第三方算法供应商做的,当时的故障触发是因为路口的芒果摊占道,训练模型里没收录这个场景,属于”不可预见的技术盲区”。算法供应商更绝,直接发了个公开声明,说自己只提供算法框架,不承担落地运营的责任。

陈阿姨坐在法庭走廊的塑料凳子上,掰着手指头算:医药费花了八千多,电动车修了三百,三斤芒果算二十,再加误工费,零零总总快一万二。到现在没人给个准信,测试公司只垫付了急诊的钱,剩下的推来推去。

广州黄埔区自动驾驶测试车路口蹭电动车现场图
广州黄埔区自动驾驶测试车路口蹭电动车现场图

我蹲新业态的官司快五年了,见过外卖平台把骑手的劳动关系拆成个体户来避责,见过直播带货的主播把虚假宣传的锅甩给供应链,本来以为这些套路已经够熟了,直到碰到这起蹭了芒果摊的事故,才发现新的坑比旧的深多了。

别拿”算法黑箱”当挡箭牌

说实话,现在一提到自动驾驶事故归责,好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算法太复杂,普通人看不懂,所以责任没法算”。

扯呢!

之前北京有个车主开着L2级辅助驾驶上高速,打瞌睡撞了护栏,最后判车主担主责——这个逻辑没问题,因为L2本来就是”辅助”,人必须时刻盯着路,系统只是帮你搭把手。但问题是,现在好多车已经到了L3、L4的级别,系统是主导驾驶的,人就算在副驾坐着、后排躺着,车也能自己跑完全程,这时候再拿”你是车主所以你担责”的老逻辑套,就完全不对了。

交规里默认的”责任主体是坐在驾驶位的活人”,已经成了自动驾驶落地最大的堵点。

你想啊,你买了辆带L3功能的车,在高速上开着自动驾驶,刚低头拿了个水杯的功夫,系统没识别到前面的锥桶撞了上去,这时候保险公司跳出来说”你是车辆所有人,你要担责”,换你你能接受?

太拧巴了。

L2到L4级自动驾驶功能责任划分对比示意图
L2到L4级自动驾驶功能责任划分对比示意图

现在好多车企在卖车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说自己的系统能自动变道、自动泊车,甚至能自己跑高速,但一到出事就立马变脸:”我们这是辅助驾驶,责任都是用户的”。说白了就是拿”算法黑箱”当免死金牌,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消费者。

普通人要的不是完美规则,是出事了有人认

我跟陈阿姨聊了快一个小时,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L4,什么是算法黑箱,她就问我一句话:”姑娘,我这钱到底能找谁要?”

这才是最实在的。

普通人对归责规则的核心诉求从来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出事了能不能找到人赔钱”。现在好多政策文件里写了”要完善自动驾驶事故归责体系”,但都是飘在天上的条文,普通人根本摸不着。

上次碰到个买了新势力车的车主,他说他从来不敢在小区里开辅助驾驶,就是怕万一撞了人,保险公司说你是用了系统,拒赔,最后自己倾家荡产。你说可笑不可笑?我们花了那么多钱研发自动驾驶,结果最后敢用的人,都是敢自己扛责任的人?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责任条款节选图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责任条款节选图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完全没盼头。去年深圳出的那个智能网联汽车条例,就明确说L4级的车辆出事,车主不用担责,由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虽然这个”所有人”到底是指运营公司还是普通车主,还没说太细,但起码方向是对的——终于不再默认方向盘后面必须坐个活人担责了。

上周跟一个做自动驾驶算法的朋友吃饭,他说他们现在训练模型,都会特意加个”出事先兜底”的规则,不然没人敢用他们的系统。

这才是落地的样子。

昨天路过黄埔那个路口,又看到那辆白色的测试车在绕圈,路边的芒果摊还在,阿姨们照样骑着电动车抢红灯。风一吹,芒果香飘得老远。

其实法律哪是写在纸上的条文啊,就是跟着这些飘着的芒果香,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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