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在迈皋桥地铁口出来的那个工地门口,碰到老陈。蹲在路牙子上啃杂粮煎饼,裤腿上还沾着没拍掉的水泥点子,左手边放着个磨掉漆的不锈钢茶杯,里面泡的菊花茶都凉透了。
他说自己带的12个钢筋工的工钱,拖了快10个月了,总共87万。上次找总包的项目负责人,人家揣着烟跟他打哈哈,说甲方还没给他们结这个节点的款,让他再等等,等钱到了第一时间给他打。
等?
等啥啊。年底工人要拿钱回老家给孩子交学费,要给老人看病,他一个小包工头,总不能自己掏腰包垫吧?垫不动啊。
别信“等甲方结款”的画饼
我这两年蹲工地蹲的多,见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很多总包拿这个当万能挡箭牌,你找他要钱,他就说甲方没给我钱,我总不能去抢吧?说的好像还挺有道理。
之前好多人真信了。因为之前的老司法解释里,确实有过“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再付款给分包”的条款,只要合同里写了这个,法院可能就会支持。
但现在不一样了。
只要你干的活是合格的,不管甲方有没有给总包结钱,总包都得按约定给你付钱。

老陈之前跟总包签的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建设单位支付对应节点工程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分包方进度款”。他上次找我看合同的时候,脸都白了,说是不是这个条款就把他卡死了?
我给他翻了今年刚出的司法解释,说这个条款啊,现在要是总包拿这个当借口不付钱,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真的在积极找甲方要钱,而且甲方确实没给他们结,不然这个条款根本不好使。
就算真的没结,只要你干的活合格,总包该给你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别信什么“我也没钱”的鬼话。总包敢接几千万的项目,还会差你那几十万的工程款?无非是想压着你的钱,当他们的流动资金用罢了。
没签正式合同?你微信里的语音也是证据
老陈还有个心病。
他跟这个总包的项目对接人,从来没签过正式的结算单。所有的工程量,都是微信上发的,对方偶尔发个语音,说“老陈你们这层的钢筋算完是12万,下月给你结”,转脸就不认了。
他之前以为这些东西都是废纸,告到法院也没用。
真不是。
我上个月刚结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个做水电的小包工头,连个书面合同都没有,手里只有19条微信语音,还有自己拍的工地进度视频,还有给工人发工钱的转账记录,最后法院判总包给他付62万。

现在法院认这些。
你只要能证明那个微信号是总包的项目负责人的,能证明你确实在这个工地上干了活,干了多少量,这些聊天记录、语音、甚至你在工地上拍的带定位的照片、视频,都是有效证据。
哦对,还有个事要提醒你们。
要是你跟对方谈的时候,记得把录音开着。不是让你去套话,就是正常谈的过程中,把对方承认欠你多少钱的话录下来,比你写十份书面材料都管用。
别不好意思。真到了要钱的时候,谁还跟你讲情面啊。
别上来就堵工地,这笔钱可能比你想的好要

老陈上周本来已经跟工人商量好了,要带着人去堵甲方的售楼处,拉横幅,把事情闹大。
我当场给拦住了。
闹?
你一堵门,人家报警说你寻衅滋事,先把你拘留个五天十天的,到时候钱没要到,还留了案底,你说值不值?
更何况,现在有比闹更管用的办法。
就是那个好多人听都没听过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说通俗点,就是你干的这个楼,要是真的烂尾了,或者被法院拍卖了,你这个工程款,比银行的抵押贷款还要先拿。
举个例子。这个楼卖了1个亿,银行有5000万的抵押贷款,还有你800万的工程款。那先给你800万,剩下的再给银行。
够实在吧?
但是这个权利有期限。
18个月。从你该拿到钱的那天开始算,过了这个时间,这个权利就没了。
我去年碰到个溧水的老板,拖了三年才来告,说自己之前一直跟对方谈,想着别把关系闹僵。结果优先受偿权过了,对方说没钱,楼早就抵押给银行了,最后他一分钱都没拿到。
你说亏不亏?
真的别等。
很多人总觉得,都是合作过的,没必要闹到法院去,对方肯定会给钱的。结果等啊等,等到项目烂尾了,总包换老板了,你再去找人,人家根本不认你。
老陈上周已经去法院提交了材料。
总包那边一接到法院的电话,当天就给他转了20万,说剩下的67万,三个月内分三次结清,一分钱都不会少。
你看。
之前跟你打哈哈的人,你跟他讲情面,他跟你耍无赖。你真的拿出法律的武器,他比谁都跑得快。
要是你也碰到了这种事,别先急着闹,先把手里的证据理理,该走程序走程序。毕竟你熬了几个月甚至大半年干出来的活,总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