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晚上十一点,我刚泡完脚准备睡觉,微信弹出来个语音,是余杭的小周,声音抖得像筛糠,说自己被警察叫去做笔录了。
别拿”拍视频维权”当万能挡箭牌
很多人现在有个误区,觉得只要自己占理,拿手机拍谁、拍啥都没问题,发网上更是”舆论监督”。真不是。
我见过太多人,本来是占理的那一方,结果拍视频的时候故意怼脸拍,还配各种煽动性的文案,最后反倒成了被告。
现在的寻衅滋事认定,早就把网络空间算进去了。
不是说你拍了扰民的人就犯法,关键是你拍完之后做了啥。你要是拍了交给物业、交给城管,那是合法取证。但你要是把人家的脸打码都不打,直接发网上,还配个”大家快来骂这个骗子”的文案,甚至把人家的联系方式、直播间号都贴出来——那性质就变了!

对,很多人没概念,觉得我又没打他,又没抢他东西,怎么就寻衅滋事了?
给你念个法条你就懂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故意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哦对,还有,多次辱骂、恐吓他人,哪怕是在网上,造成对方精神失常、自杀,或者没法正常生活、工作的,也符合认定标准。
别觉得这是危言耸听。去年杭州就有个案子,有个男的因为跟邻居闹矛盾,连续三个月每天在业主群里@全小区,说邻居家的孩子是”野种”,说邻居夫妻俩”搞破鞋”,最后邻居得了抑郁症,他直接被定了寻衅滋事,判了六个月。
小周的案子,离刑事立案只差了一步
小周是做宠物vlog的,12万粉,每个月靠卖猫砂、接广告能赚两万多,租的 loft 在余杭某个老小区的一楼,本来想着带个小院子,拍猫打滚的内容刚好。
结果同单元一楼的空房间,被房东租给了个52岁的张阿姨。张阿姨天天在单元门门口的公共区域架补光灯直播,卖号称”能治腰突、能抗癌”的艾草贴,声音开得整栋楼都能听见。小周每次开直播,评论区都有人问”你家后面怎么有卖假药的喊麦”,提了三次,张阿姨反倒跟来买东西的老顾客说”楼上那个小年轻没良心,我这是给大家谋福利”。
换你你气不气?
小周气炸了。上周三下午,他拿个手机直接怼到张阿姨的补光灯旁边,拍了整整十分钟,还把张阿姨直播时口误说”艾草贴能治癌症”的片段剪出来,配了个”大家快来看看这个骗子,天天在小区扰民还骗人”的文案,张阿姨的脸没打码,还把她的直播间号打在了视频的最后。
发出去才三个小时,就有几百个他的粉丝跑去张阿姨的直播间刷”骗子””扰民滚出小区”,张阿姨直接报了警。

民警来了之后,先看了小周的视频,又查了张阿姨的直播内容,最后怎么处理的?
首先,张阿姨在公共区域开直播扰民,还有涉嫌虚假宣传,这是她的问题,该罚的罚,该整改的整改。
但小周呢?他的问题在于,他发视频的目的,不是为了取证维权,而是为了煽动网友去骂张阿姨。民警跟他说,要是他把视频发给城管、发给市场监管局,那啥事儿没有。但他故意把张阿姨的脸露出来,还贴了直播间号,引导粉丝去骚扰,已经属于在网络空间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范畴了。
最后为啥没立案?因为张阿姨的直播间本来就只有几十个老头老太太看,粉丝过去骂了两个小时就散了,也没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民警让小周把视频删了,给张阿姨赔礼道歉,还写了个悔过书,这事儿才算完。
小周当时坐在派出所的椅子上,脸都白了,说”我就是想让大家评评理,怎么就成犯罪了?”
对吧?他真的不知道,原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不是说说而已的。
这些你没当回事的小事,正在成为新的认定依据
说实话,我最近接的咨询,一半都是这种”我占理,但我好像犯法了”的事儿。
比如上周有个姑娘,跟男朋友分手,男朋友把她送的猫摔死了,她气不过,就跑到男朋友的抖音评论区,连续留了二十多条评论,说男朋友是”虐猫变态””人品极差”,结果男朋友报警,说她寻衅滋事。最后她删了评论,赔了两千块的精神损失费。
还有个小伙子,在业主群里跟人吵起来,直接把人家的门牌号、车牌号贴在群里,说”大家别跟这户人打交道,他们家欠钱不还”,结果人家根本没欠钱,是他搞错了,最后也是赔礼道歉,赔了钱。
很多人觉得,寻衅滋事就是打架斗殴、耍流氓,那都是老黄历了。
现在的寻衅滋事认定,早就延伸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了:你在业主群里乱骂人,你在别人的短视频下面刷恶意评论,你拍视频故意抹黑别人,这些都有可能踩线。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你就不能维权了。
你要是碰到有人扰民,找物业,找城管,测噪音,该投诉投诉。你要是碰到有人骗你,找市场监管,找警察,该立案立案。
别自己拿着手机当法官,觉得自己占理就可以随便说随便拍。
真的。
你以为的”伸张正义”,可能在法律上,就是”寻衅滋事”。
小周后来给我发了个微信,说他现在拍视频,只要拍到人脸,必打码,还说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发维权视频了。挺好,吃一堑长一智,总比真的进去了才后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