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老李家的纠纷:藏在宅基地使用权里的人情账

上周六在巷口张阿婆的茶摊蹲着喝茶,老李攥着个布包蹭过来,递了根皱巴巴的红塔山,手都在抖。拉开布包,里面就一张泛黄的纸,边边角角磨得快碎了,是三十年前老王写的收据,歪歪扭扭写着‘今收老李换地款两百元整’,下面三个红手印,老李的,老王的,还有当年老村支书的。

换了三十年的地,怎么就不是我的了

三十年前,老李要盖院子,差半分地围墙角,老王那时候在外面上班,不怎么回村,手里刚好多出来半分宅基地。两人找了老村支书说和,你情我愿换了,老李补了老王两百块,就写了这么一张纸条。老李当天就拉了砖,在那半分地上盖了柴房,堆农具堆柴火,后来儿子结婚不够房,还在柴房隔了半间当新房,一住就是小半年。这一用,就是三十年。 前两年村里统一做宅基地确权,老王带着儿子回来,说要推了柴房盖新房——说这半分地的宅基地使用权,还登记在自己名下,当年就是口头借,换地不算数。老李当场就炸了,拿出这张纸,老王说纸条不算数,没备案没过户,法律不认。 找了村干部,村干部翻旧台账,确实那半分地还是登记在老王名下,当年换地没备案,台账没改,不好出面强断,老李这才找到我。
九十年代农村手写土地转让收据
九十年代农村手写土地转让收据

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哪些坑不能踩

说实话,农村这种事太多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抹不开面签正规合同,更别说跑镇里跑县里做变更登记。可法律这东西,你不找它,它就不会主动护着你。 我给老李掰碎了讲,这里头分两层,一层是你们换地的约定作不算数,一层是宅基地使用权变没变。只要你们俩都是同村集体的村民,自愿换地,还经过了村集体同意,哪怕写的是收据,只要能证明约定,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像老李这个,老村支书都签字了,明显就是当年村集体同意的,怎么会无效呢? 但是话说回来,合同有效不代表物权变动了。法律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得登记才生效,没登记的,对抗不了第三人。说白了就是,你没改名字,登记上还是老王的,真要扯起来,你得先拿证据证明你们换过地,才能要求过户。
新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书
新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书
很多人一听这话就懵了,那我住了几十年还能不算?倒也不是不算,就是你得拿证据。像老李这种,留了纸条还有人证,算是运气好。我去年碰上个更糟的,俩邻居口头换地,三十年了,什么证据都没有,现在一方确权,硬说对方占了自己的地,全村老人都记得,就是没白纸黑字,最后打官司也只能按登记来,你说冤不冤?

真遇到纠纷,什么才是管用的凭证

真遇到纠纷,什么才是管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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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这个事,最后是调解成了。我陪着他找了已经退休在家的老村支书,老爷子身体硬朗,一口就认了自己的手印,愿意跟着去村委会作证。又找了当时帮老李盖柴房的瓦工,还有左右邻居,都能证明老李用了三十年。把这些东西摆到老王面前,老王也没话说了——当年确实收了钱换了地,就是儿子要结婚缺宅基地,想着登记在自己名下,耍个无赖。 最后说好,老王配合老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老李呢,想着老王儿子确实要用地,主动让出来两米,给王家新房留了个滴水的地方,皆大欢喜。 说实话,要是真闹到法庭,老李也能赢,就是耗时间耗精力,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上。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老李当年没留这张纸条,要是老村支书不在了,那这事真就说不清楚了。 这么些年我见多了,亲兄弟为了宅基地闹上法庭,姊妹几个因为拆迁款打破头,根子上都是当年嫌麻烦,该走的手续没走,该留的字据没留。真到了利益面前,再好的情分也顶不住一本红本子。 现在政策好,村里都给统一确权,该办的证赶紧办,换了地转了让的,赶紧改登记,别嫌跑手续麻烦。真等出了事,你翻箱倒柜找出来的皱巴巴纸条,远不如证上印着你名字的那行字管用。 前几天老李给我送了半袋今年新摘的蜜橘,甜得很。他说柴房保住了,过年儿子一家回来,腌的腊肉香肠还有地方挂。张阿婆的茶摊晒着太阳,那张三十年前的收据被我压在茶盘底下,字都快磨没了,可那三个红手印,还清清楚楚的。农村的地,连着根,连着一家人的日子,宅基地使用权那几个字,写在法律书上,也藏在每家每户的烟火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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