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原则适用边界:基于近三年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绿色原则到底是个什么法?

说实话,很多人第一次听到这个词,都觉得是写在法典里的门面话,管不着普通人的日常交易。不对。

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总则编第九条明确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核心表述就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它管所有民商事活动,小到租房装修,大到企业投资,都逃不开。

它保护的不是哪个人的私人利益,是整个社会共享的生态公共利益。很多时候,一方的私人行为省下了成本,损害的是所有人的环境利益,这就是天然的权利义务不对称。

民法典绿色原则条文标注图
民法典绿色原则条文标注图

同样踩线,为啥判法完全不一样?

先看两个相邻小区的案子。

第一个案子,业主把自家阳台的砖砌护栏改成了落地玻璃,物业说违反绿色原则,浪费建材,要求恢复,法院驳回了。业主只是更换了自家阳台的护栏,没有破坏公共区域的植被,也没有造成永久性的资源浪费。

第二个案子,一楼业主把自家花园外的公共绿地全部硬化,铺了水泥做私人停车位,物业起诉,法院判必须恢复原状。好好的绿地变成水泥地,植被全毁了,水土涵养功能直接没了,这就是实打实的生态损害。

再看两个加盟奶茶店的案子,都没违法,但结果差很多。

第一个店家,签加盟合同时约定必须用可降解打包袋,店家一开始囤了一百个普通塑料袋,用完之后就一直按要求进可降解袋,总部起诉解约,法院没同意。只是少量囤货用完即改,没有持续造成损害。

第二个店家,为了省成本,半年进了五千个普通塑料袋,一直偷偷用,被总部查到后起诉,法院判解除合同。持续大量使用非环保包装,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绿色要求,也造成了持续性的环境损害。

你看,所有案子掰开来,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实际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损害。空有违反形式要求的行为,没有实际损害,法院一般不会动你的权利;真的造成了生态损害,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商家,都要担责任。

2021-2023民商事绿色原则判决数据柱状图
2021-2023民商事绿色原则判决数据柱状图

普通人怎么避开绿色原则的坑?

普通人怎么避开绿色原则的坑?
普通人怎么避开绿色原则的坑?

我整理了三个实实在在的动作,照着做就行。

签合同之前,拿红笔圈出所有涉及绿色标准、环保要求的条款,拍完照上传到个人云盘留存。别随手一签就不管,真出问题你连合同写了啥都找不到。

履行合同过程中,每次采购符合要求的物料,把进货单和支付截图钉在合同文本的最后页。别嫌麻烦,这就是你没违反要求的铁证。

要是收到对方的异议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把你的整改凭证用EMS邮寄给对方,自己留好底单和邮寄凭证照片。别拖着不回应,沉默不抗辩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你。

绿色原则不是宣示性的空口号,早已经成为法院定分止争的直接裁判依据。别拿它当摆设,不然真吃了亏都没地方说理。

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你没打算干损人利己破坏环境的事,其实根本不用慌。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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