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风险浅析——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房屋租赁的法律精准画像

房屋租赁的法律精准画像
房屋租赁的法律精准画像

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调整。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明确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交易双方的财产权与信赖利益,天然存在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出租人掌握租赁物的全部权属信息,承租人大多只能靠出租人一张嘴,信息差就是风险的源头。

说实话,绝大多数租客签约前连房产证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查有没有抵押、查封了。

合法与高风险租赁行为的情景对比

我接触过两个案情几乎一致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把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事写进了合同补充条款,租客签了字。后来房东破产,房子被法院拍卖,新业主要求租客搬离,租客起诉房东要求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租客的全部诉请。

第二个案子,房东同样把抵押的房子出租,全程没提抵押的事,租客签了约付了一年租金,住了三个月就被赶出来。法院判决房东全额退租金,还要赔租客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外加搬家费中介费。

两个案子核心差别只有一个,就是是否履行明确告知动作。立法的逻辑很简单,你知情且同意,就要自己承担风险;你被隐瞒,过错在出租人,当然要出租人买单。

房屋租赁抵押信息不动产查询单样张
房屋租赁抵押信息不动产查询单样张

近五年裁判数据的实证观察

2020—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的房屋租赁纠纷专题报告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该类案件中,36.8%的纠纷源于出租人未披露租赁物的权利负担,也就是抵押、查封、特殊历史背景这些情况。其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案件里,90.7%的判决都支持了承租人的赔偿请求。

很多人觉得,抵押是出租人和银行的事,跟租客没关系?大错特错。抵押权是物权,优先于你的租赁权,真到拍卖的时候,你签的合同不能对抗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只能找原房东赔钱,要是原房东提前转移财产跑路,你就是钱房两空。

2020-2024房屋租赁纠纷成因占比统计图
2020-2024房屋租赁纠纷成因占比统计图

三阶递进的房屋租赁风控建议

三阶递进的房屋租赁风控建议
三阶递进的房屋租赁风控建议

签约前3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打印全套房屋权属查询单,同时将纸质版装入合同文件袋,扫描件上传至个人云盘留存。

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存在未提前告知的权利负担,当场通过邮政EMS向出租人预留的通讯地址发送书面异议函,信封上标注「租赁房屋权利异议函」,留存EMS底单和异议函复印件。

收到腾房通知后的10日内,整理好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全部材料,向发出通知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索要法院出具的收件回执留存。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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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房屋租赁风险浅析——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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