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南京的姑娘,说自己攒了五年钱装的婚房,刚刷完墙定制完衣柜,出门吃个饭的功夫,楼上邻居家的自来水管爆了。水顺着天花板往下漏,半间卧室的地板泡开了漆,新衣柜的侧板鼓得像发面馒头。找楼上说理,人家摊手:我又不在家,谁知道水管会坏,又不是我故意弄的,要找你找物业去。
这不就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事?停个车被人刮了,装修砸墙震裂了你家的瓷砖,甚至出游住民宿,被服务员打翻咖啡弄坏了电脑。这些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要较真,绕不开的就是财产损害赔偿。

不是只有故意弄坏才要赔
很多人第一反应和我那个读者遇到的一样,对方一句”不是故意”,就把你噎得说不出话,好像你再要赔偿就是你小题大做。
说实话,这就是最常见的误区。财产损害赔偿,从来只看有没有过错,不问你是故意还是无心。什么叫过错?你家水管你有维护的义务,爆了就是你没尽到义务,这就是过错。你开车没注意刮了别人停着的车,就是你的过错。只要因为这个过错,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赔。
还有个误区,很多人觉得,我这个东西是全新的,就得按全新价格赔,一分钱不能少。真不是这么算的。比如你用了三年的手机,被人碰掉摔碎了,总不能让人家赔你刚买时候的全款吧?折旧是财产损害赔偿里默认的规则,会根据使用年限、损耗程度扣除掉已经消耗的价值。当然,如果东西完全坏了不能用,赔完之后,残余的零件旧物归赔偿方,没毛病。

哪些情况对方不用担责?

说清楚要赔,也得说清楚什么时候不用赔,不然就是误导人。比如你自己本身也有错,你把电动车硬停在人家私人车位,车主倒车没注意碰坏了,那你自己也要担大半责任,没法让人家全赔。
还有提前告知过的特殊情况,比如小区提前三天通知要停水停电,你自己忘了把冰箱里的冻肉挪走,最后全坏了,这种真没法找物业赔。人家该说的都说了,尽到义务了。
更别说那种故意讹人的,自己把旧手表划坏了,讹路过的行人,这种不仅拿不到赔偿,搞不好还要负法律责任。
真遇上了,这么做最省心

先把证据钉死。别先去找对方吵架,第一时间拿手机拍视频,从整个场景拍到受损细节,把手机的时间水印打开,原来的购买发票、维修报价单,都整理好放一块。不嫌麻烦的话,找物业或者楼长过来瞅一眼,帮你做个见证,签字留个条,这比你自己拍一百张照片有用。
换谁谁不气。但还是尽量坐下来谈。把你整理好的票据报价摆出来,算清楚多少钱,对方有保险的话,直接约保险公司一起谈,很多时候保险公司直接就赔了,不用你绕多大弯子。
谈不拢就找调解。小区居委会都有人民调解窗口,调解不收费,工作人员大多懂点基本法律,帮你们撮合,大部分小纠纷都能调成,真调不成再考虑起诉,也不耽误事。
不过话说回来,真不是什么事都要闹到法院,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能各退一步解决最好,可你也别憋着亏了自己,你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该要的赔偿,一分都不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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