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望权到底是谁的权利

很多人觉得,探望权就是离婚后没带娃那一方,用来跟对方较劲的工具。说实话,不对。法律上定这条,根本不是给大人争面子的,是给孩子留的后路。
白话讲,不管你们大人过成什么样,孩子生来就有享受爸爸妈妈双方疼爱的权利。哪怕分开了,不直接带孩子的那一方,法律给了你名正言顺见孩子的资格,带孩子的那一方,不能随便拦着。除非你见孩子会给孩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比如你有酗酒家暴的恶习,或者有传染性精神病,会害了孩子,不然没人能剥夺这个权利。
哦对,不止是领了证离婚的才有,哪怕你们没结婚,就是同居分开了,孩子归了一方,另一方照样有探望权。这就是边界,它跟你们有没有结婚证没关系,跟你们当初谁对谁错没关系,只跟孩子有关系。
大家常踩的两个误区

我做公益法律咨询这么久,十个问探望权的,八个踩过差不多的坑。
第一个坑,“她不让我见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反过来也有,“他不给抚养费,我就不让他见孩子”。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码事,互不挂钩。抚养费是你给孩子的生活费,是法定义务。探望权是你见孩子的法定权利。你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去起诉找你要,但不能不让你见孩子。反过来,对方不让你见,你也不能拿孩子的生活费出气,亏的都是孩子。
第二个坑,“孩子说不想见,那我就肯定见不了”。也不对。得看情况。要是孩子才五六岁,跟着对方生活,早就被灌输了一堆负面印象,小孩随口说的不想见,那不算数。要是孩子已经满了八岁十岁,有了清晰的自主意愿,真的从心里抵触见面,那法律才会尊重孩子的选择。毕竟,强拉着孩子见面,对孩子也不好。
真被拦着不让见,该怎么做
真碰到对方咬死了不让见,别冲动。千万不要自己闯进去抢孩子,那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有理都变没理了。按步骤来,成本很低,也能解决问题。
先找官方调解。各地街道都有免费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哪怕找社区居委会帮忙牵个线,都不用花钱。很多时候,两边就是赌一口气,你说你要接孩子住一周,她不习惯放心,那改成每月两次,每次带孩子出去吃个饭逛个动物园,慢慢磨合,不就成了。我见过好多案子,调解完,反而比原来相处得更顺当。
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原来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去法院立个案,诉讼费也就几十块钱。不用非要请律师,自己就能办。法院一般都会把探望的时间地点写得明明白白,比如每个月第二个周六上午接走,周日下午送回,寒暑假可以多住几天,清清楚楚,到时候对方再拦着,就是不执行生效判决了。
拿到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配合,就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要说明,不是说法院会帮你把孩子抢过来给你,那样对孩子伤害太大了。法院会给对方做工作,训诫,再不配合还可以罚款,甚至列入失信名单,逼着对方配合,核心还是给你创造见孩子的条件。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最想说的是。大人的恩怨翻篇了,别把孩子绑在战车上。探望权哪是什么大人的权利啊,就是给孩子留一扇门,门开着,他就知道,自己不是没人要的小孩,爸爸妈妈分开了,爱还是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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