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摊边的侵权认定:没什么惊天大案,全是邻里间的糟心事

上周三下午三点多,日头正毒,梧桐叶被晒得打卷,我正蹲在茶摊边擦搪瓷缸,巷口卖卤味的张姐攥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冲进来,裤脚还沾着点卤汤的油星,一屁股砸在我对面的矮凳上,话没说先叹了三分钟。

我没急着推茶过去。

就等她顺那口气。

“我就说她两句,怎么就侵权了?”

她对门的李姨,俩月前因为停车刮了张姐停在单元门旁的电动车,俩人当时就站在楼道里拌了半小时嘴,最后物业过来调解,李姨掏了两百块修车钱,这事本来就算翻篇了。结果从上个月开始,张姐发现不对劲——之前天天来买卤鸭翅的几个老阿姨,路过她的摊子都绕着走,有个相熟的老顾客特意拉着她到旁边小声说,“你家最近是不是真换了不好的油?我听李姐说你家卤味用的是地沟油,吃了拉肚子,我可不敢给我家小孙子买了”。

张姐当时就炸了。

她攥着手机里存的、市场监管局上个月刚给她开的无违规经营证明,说我这摊开了快六年,每次进的货都有票据,连装卤味的盒子都是食品级的,她凭什么在外边乱造我的谣?

我给她递了杯凉掉的大麦茶。

说你别急,这事儿的侵权认定,核心根本不是“有没有说过这话”,是有没有造成实际的名誉损害,还有你能不能把这些没根据的话跟李姨对上号。好多人对这块的误会太深了,觉得我就嘴上跟邻居唠两句,又没贴大字报,又没上电视,算什么侵权?哪有那么严重?

不对的。

你在有固定邻里关系的封闭社群里,针对特定的人散布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负面评价,导致人家的社会评价实实在在降低了,不管你是在群里敲字,还是在乘凉的树荫底下跟人闲聊,都算踩了侵权的线。

老旧小区业主群邻里纠纷聊天记录截图
老旧小区业主群邻里纠纷聊天记录截图

张姐听完眼睛都瞪圆了,说那我之前找物业,物业说这就是邻里矛盾让我自己调解,我难不成还要把全小区的邻居都拉来作证?我总不能堵在人家李姨家门口不让她说话吧?

我当时就笑,说哪用那么兴师动众。你把业主群里的聊天记录导出来,再找两三个因为听了闲话没光顾你摊子的老顾客,写个简单的情况说明,甚至不用等到开庭,法院一看事实脉络就清楚了。之前有个卖水果的小伙子,被人在小区里传他的水果是打了催熟剂的,最后就是靠这几样证据,让对方在群里公开道了歉,还赔了他小半个月的营业损失。

张姐拍着大腿叹气,说合着我之前憋了半个月的气,原来根本不是我小心眼,是她真的越界了?

风卷着梧桐叶飘到茶桌上。

我没接话。

说真的,好多人对侵权认定的误解,就是觉得必须得把人打出血、把东西砸烂才算数,哪知道嘴上没把门的,照样能给人造成实打实的损失——就像张姐,她那摊子是供女儿上大学的全部收入,别人一句没根据的闲话,可能就让她少卖好几百块的货,这损失是真真切切的,不是什么“小事”。

“我家的猫抓了人,凭什么让我赔?”

大概是上周四傍晚,天刚擦黑,三楼的小周攥着个揉皱的缴费单冲过来,一屁股坐在刚才张姐坐过的那个矮凳上,烟都拿反了。

他说今天下午自己在家点外卖,开门拿的时候没注意,家里养的那只英短“啪嗒”一下就溜出去了,刚好楼下有个四岁的小朋友在跑,猫受了惊,一爪子挠在小朋友的胳膊上,两道浅浅的红印,渗了点血。

孩子家长当场就急了,拉着孩子找上来,让他赔全部的医药费,还有打疫苗的钱。

小周当时就觉得冤。

他说我又没故意把猫放出去,我平时都把猫关在屋里的,这次是意外啊!我家猫连蟑螂都不敢踩,怎么就成了要担责任的“侵权人”了?

我给他把烟反过来递到他手里。

说这事儿的侵权认定,其实没什么可争的——这是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只要是你养的动物造成了别人的损害,除非你能证明是对方故意逗猫、主动闯到你家里来撩拨,不然不管你有没有把猫看住,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都得担责。

小周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

小朋友被家猫抓伤的胳膊浅划痕照片
小朋友被家猫抓伤的胳膊浅划痕照片

我知道他觉得委屈。

换谁谁都觉得委屈——我又没做错事,猫自己溜出去的,为什么要我掏全部的钱?可法律从来不是只看你有没有“故意使坏”啊。它还要看谁是这个危险源的实际管控人。你养的猫,你摆的放在阳台的花盆,你在店门口放的防滑垫,这些东西出了问题,第一责任人永远是你。之前有个老阿姨在单元楼门口摆了两盆自己种的三角梅,刮大风的时候花盆倒了,砸了路过的小伙子,老阿姨当时也是拍着大腿说“我又没故意把花盆往人身上推”,最后不还是赔了人家的医药费?

你站在自己的角度,觉得这是意外。

可被猫挠了的小朋友呢?他平白无故挨两爪子,要连着打好几针疫苗,胳膊疼好几天,他难道就该自认倒霉?

小周最后叹了口气,说行吧,我明天就给人把医药费送过去,以后拿快递、开门的时候,一定先把猫关进航空箱里。

“我拍个照发朋友圈,怎么就成侵权了?”

“我拍个照发朋友圈,怎么就成侵权了?”
“我拍个照发朋友圈,怎么就成侵权了?”

上周六下着小雨,一个穿白裙子的小姑娘撑着伞站在茶摊边,脸涨得通红,手里攥着个手机,半天没说话。

原来前几天她在奶茶店排队,看见前面站着个小伙子,穿了件印着奇怪卡通图案的T恤,脚蹬一双限量款的球鞋,觉得挺有意思,就趁人不注意拍了张背影,发了朋友圈,还配了句“现在的年轻人真敢穿”。

她本来就是觉得好玩,朋友圈总共才二十多个好友,都是平时一起玩的同学。结果没想到,那个小伙子刚好是她同校的学长,俩人有七八个共同好友,大家一看那个小伙子常年背的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就都认出是他了,好多人在评论区调侃,还有人特意跑到小伙子的朋友圈底下问,说你那件T恤在哪买的这么有个性。

小伙子后来顺着评论找过来,让她把朋友圈删了,还说她这是侵犯肖像权,要她赔精神损失。

小姑娘当时就懵了。

她说我又没拍他的正脸,就拍个背影,连脸都看不清,怎么就成侵犯肖像权了?

我给她倒了杯热的菊花茶。

说这事儿的侵权认定,好多人都搞混边界。觉得必须得把人家的脸拍得清清楚楚,用来打广告赚钱,才算侵权。不对的。侵权认定从来不是看你有没有把人家的脸拍清楚,是看你有没有通过可识别的特征——比如他常年穿的球鞋、常背的包、甚至固定的发型——让熟悉他的人能准确认出是谁,进而造成了不良影响。

那天小姑娘坐了快半小时,最后说她回去就把那条朋友圈删了,还在共同好友的小群里给那个小伙子道了歉。后来我碰到那个小伙子,他说自己本来也没想要什么赔偿,就是当时翻到那条朋友圈的时候,觉得特别尴尬——自己平时跑客户见人,大家都拿这个事调侃他,他总觉得平白无故被人当成了笑话。

茶摊的炉子上,水开了,咕嘟咕嘟响。

我给几个杯子续满水。

其实哪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侵权大案啊。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是乘凉时顺嘴说的一句没根据的闲话,是开门时没看住溜出去的猫,是排队时随手拍的一张没经人同意的照片。好多人总觉得侵权离自己特别远,是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大公司抢专利、明星告狗仔的大事,从来没意识到,这些日常里的小疏忽、小情绪,稍不注意就踩过了那条线。

上周张姐来送了半盒卤藕,说李姨后来知道她真要走法律程序,主动在业主群里给她道了歉,说自己之前就是一时气不过,乱说话了。现在俩人在单元门碰到,还能点头打个招呼。

小周上次来茶摊,怀里抱着那只英短,说现在不管拿快递还是倒垃圾,都把猫塞在猫包里,再也不敢随便开门了。

那个拍照片的小姑娘,现在每次拍街景发朋友圈之前,都要习惯性扫一圈,看看有没有拍到路人的正脸或者特别好认的特征。

风一吹,茶摊边的布帘子晃了晃。

其实法律哪有那么冷冰冰啊。

它就是站在你家屋檐底下,看着你跟邻居拌嘴、看着你开门拿外卖、看着你排队买奶茶的那个老朋友——它不会故意挑你的错,只是在你不小心越界的时候,轻轻拍一下你的肩膀,告诉你,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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