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了旧工作赶终面,凭啥说取消就取消?
上个月跟做劳动法律援助的朋友吃饭,聊起一个刚结的案子。
95后男孩小周,在宁波一家电商公司做内容运营,攒了两年经验想跳去杭州的大厂。过了五轮AI初筛、线上面试,终于收到官方邮件:恭喜进入终面,可报销往返路费,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换你你怎么选?当然是辞了现有工作,收拾东西去杭州。结果呢?刚到酒店放下行李,HR发消息过来:不好意思,算法调整了招聘配额,这个岗位的hc砍了,终面取消了。
小周当时就懵了。找HR要说法,人家说又没签劳动合同,我们顶多给你报来回车费,其他没得谈。
大多数人遇到这事,自认倒霉就走了对吧?反正也就几千块误工费,犯不着打官司。可小周不甘心,找到了我那朋友。

先合同诚实信用,从来不是教科书上的死条文
很多人听到
说实话,我之前也觉得这个原则离普通人很远,最多就是那种签合同骗你保证金的老赖才会碰。这两年新业态冒出来,各种擦边球越来越多,才发现这个老原则,原来是给普通人托底的。
什么叫先合同阶段?不是你签了字才叫要缔约,从你跟对方开始谈合作、对方给了你明确的缔约预期,这个阶段就开始了。先合同诚实信用的核心,就是你不能忽悠别人为了签约付出成本,转头说不算就不算。真造成损失了,就得赔,这叫缔约过失责任。
放到小周这个案子里,企业发出了明确的终面邀请,给了足够明确的签约预期,小周辞工赴约就是合理的信赖投入。你说hc砍了,那是你企业内部调整的问题,凭啥让小周买单?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好多企业真的吃准了普通人不懂法。
算法招聘时代,很多HR根本不看简历,全靠AI筛,AI为了完成面试量KPI,随便发终面邀请,反正最后出事就推给算法:这是系统错了,我也没办法。
算法错了,就不用负责人了?太扯了。

算法时代,诚实信用的底线得往前提

这个案子最后怎么判的?法院支持了小周的诉求,判企业赔了八千七,包括误工费、路费还有酒店定金。依据就是先合同诚实信用原则。
我听完挺感慨的。其实这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就是一个普通人遇到的一个小事,可就是这种小事,最能看出法律怎么跟着新业态变。
你看,现在这种事真的太多了:直播公会叫你辞掉原来的工作过来签独家约,你来了说我们岗位满了;二手车平台谈好了价格叫你把车开过来验车,你来了临时砍价三成;甚至还有做虚拟财产交易的,谈好了价格叫你把游戏账号解绑,转头说我不买了。
这些事,都没签正式合同,很多人就认栽。可没人想过,从你动心、开始为了这件事投入成本开始,对方就必须守诚实信用的规矩。
别觉得法律都是飘在天上的,你辞工作花的半个月工资,你来回跑花的路费,你推掉其他offer错过的机会,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法律认。
我见过太多企业拿“双向选择”当挡箭牌,说我不想招就不招,你管得着吗?可双向选择也得讲底线啊,你都把人骗到这份上了,一句不好意思就完了?
对吧?
现在新东西太多了,算法招聘、AI面试、虚拟交易,好多规则都没跟上,可万变不离其宗,不管你用什么新技术招人的,先合同诚实信用这条底线,从来没变过。别拿新东西当借口坑人,真闹到法院,该赔的一分都跑不了。
普通人更要记住,别遇到事就自认倒霉。你的信赖,你的付出,法律给你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