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艇闯出来的旧规则漏洞
事情说起来也不复杂。那天舟山外海起团雾,能见度不到一海里,老陈的无人艇按着预设航线走,偏离航道之后立刻发了报警推送到老陈手机上。可老陈当时正在岛上拉饲料,半山腰信号差得要命,等他爬去山顶收到消息,艇已经蹭在人家货轮船头了。 刮掉一块漆不说,还撞坏了货轮船首的测深仪,对方开口要三十万。 老陈当场就傻了。他整个渔排加起来才值多少钱?更冤的是——我船都没人开啊!我又不在船上指挥,凭啥赖我?

说实话,别说是老陈,干了三十年海事的老法官碰到这个案子都挠头。咱们现行的海事碰撞责任认定规则,从根上就是给有人船写的。不管是避碰规则还是侵权责任,核心都是找“人的过错”——谁开船,谁瞭望,谁违规,谁赔钱。 现在冒出个没人开的船,过错算谁的?
海事碰撞责任的老逻辑,碰上新物种就卡壳
你别以为这是什么极端个案。现在民用无人艇早就下到寻常百姓家了。搞养殖的要巡渔排,搞风电的要测海况,搞测绘的要扫河床,几千块钱就能买一台入门级的,充上电就能下海跑。去年一年,东海、南海光有记录的无人艇和船舶剐蹭事故就有七起,全都是私了,没人敢走司法程序——谁都吃不准,法院会怎么判这个责。

原来的逻辑太顺了,顺到碰到新东西直接卡壳。老陈这个艇,是半自主模式,定好航线自己跑,出了问题喊人。那要是完全自主的无人船呢?全程不用人干预,从广州港开到宁波港,中途撞了船,找谁?找船东?船东在岸上睡觉呢。找写算法的工程师?工程师说我按规范写的代码啊。找运营平台?平台说我只是提供定位服务啊。 对吧,你说这事儿扯不扯。跑了几百年的海上,现在连撞了船找谁担责都讲不清。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怪老规矩落后。前几年无人船还是军用、科研机构才玩得起的黑科技,谁能想到今天一个养渔的老汉都能买一台放海里跑?规则本来就是跟着生活走的,哪能提前把几十年后的事儿都想到?
现在业内吵得最凶的,就是原来的海事碰撞责任“过错原则”,还能用不能用? 有人说,不管有人没人,船东是谁就找谁,反正船是你的,你跑海上撞了人,当然你赔。这话听起来对,放到老陈身上就不对——他连无人艇怎么更系统都要喊儿子弄,算法出了问题让他赔,这不讲理吗? 有人说,谁造的谁赔,算法错了厂商担责。那要是老陈自己改了航线,没开避障系统,那也让厂商赔?也不对。
法律从来不是等出来的,是撞出来的

老陈这个案子最后没判,调解了。对方货轮大雾天没按规定降速,也占一半责任,最后老陈赔了三万,厂商出于安抚补了一万,双方签字了事。 看似没多大事,其实给海事碰撞责任留了个活的引子。现在上海、浙江的海事部门已经在摸新的认定规则了,大体的方向其实很接地气:分分层。
- 如果是船东自己操作失误、没按要求维护设备导致的碰撞,船东承担相应海事碰撞责任,跟原来的规则逻辑没差;
- 如果是算法漏洞、硬件故障导致船舶失控撞船,厂商要跟船东承担连带责任,船东赔完了可以找厂商追偿;
- 如果是第三方黑客入侵改了航线,那找第三方追责,顺着现行网络侵权规则走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