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关37天丢了饭碗:国家赔偿范围该补上这些新缺口

去年冬天在律所楼下喝咖啡,碰到过来找咨询的小周,穿洗得发白的外卖工服,指尖抖着递过来不起诉决定书。37天拘留,不起诉,无罪。他拿到了一万一千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转头问我:我那个钻石骑手账号,平台给我永久封了,这五六万的损失,能找国家赔不?

关了37天放出来,饭碗没了,这钱该谁赔

小周跑外卖五年,熬到钻石等级,平台给优先派远单高价单,每个月稳定一万四五,老婆全职带娃,全靠这个账号吃饭。那天他接了个同城单,帮人带了几个二手的智能摄像头,他哪知道卖摄像头的人是偷拆小区门禁刷信息的,警方抓人的时候,连他这个送件的一块带回去了。 查了37天,证实他完全不知情,案子撤了,人放了。结果平台那边,只要你涉及刑事,直接触发永久封禁,申诉了大半年,一点用没有。重新开新号,从头熬等级,前半年一天跑下来也没几单,赚不到原来一半的钱。
外卖骑手钻石等级账号后台截图
外卖骑手钻石等级账号后台截图
小周算过,这大半年少赚的钱,加上账号等级本身的价值,小十万了。可现有的规定里,国家赔偿范围只列明了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有形财产的直接损失,这种靠算法攒出来的账号等级、经营性收益,连算不算合法财产都有争议,更别说纳入赔偿了。

老框框,装不下新日子

其实不止小周这一件事。上个月还有个开淘宝店的老板,被人举报售假,警方立案关了28天,最后查清楚是竞争对手诬告,出来之后店铺因为长期没人打理,违规被平台清退了,一百万的保证金提不出来,申请国家赔偿,这部分损失也没被支持。 说实话,现在国家赔偿法上次修改还是十几年前,那时候哪有几个人靠虚拟账号吃饭?那时候说财产损失,都是你的车被扣了坏了,你的房子被拆了,都是摸得着的东西。现在呢?三亿灵活就业,多少人的饭碗就是一个平台账号,多少人的资产就是自媒体粉丝、虚拟店铺,这些东西和人身自由绑得死死的,你关我一个月,我的饭碗就没了,凭啥这部分损失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翻开实拍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翻开实拍图
很多人说,这是平台的问题,你找平台赔去啊。可平台是按规则来,你确实有刑事拘留记录,平台封禁你不违规,找平台也没用。到头来,错是公权力犯的,无辜的人自己吞苦果?这不对吧。

兜底的网,得补新洞

兜底的网,得补新洞
兜底的网,得补新洞
我不是说国家要为所有衍生损失埋单。毕竟很多损失确实有间接性,也得有合理边界。可现在的问题是,和羁押直接相关的、当事人赖以生存的经营性虚拟财产损失,完全被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这就说不过去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最近看到不少地方的案例,已经开始有法官支持这部分损失的赔偿请求了,虽然不多,但至少是个好苗头。法律本来就不是刻在石头上不变的,普通人的生活变了,规则就得跟着变。 小周现在找了个工厂的活,每个月赚六千,比原来少了快一半,他还是没放弃申请。上周给我发微信,说就想讨个说法,我没做错事,凭啥我得承担这个损失?对吧?我们常说国家赔偿是对公权力的约束,也是给无辜者的兜底,兜底的网,总得跟着人们的生活,补补新的洞吧。总不能让人家平白无故受了委屈,还要自己扛着一切。天经地义的事,不该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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