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脸识别门禁之争:新型侵权下的过错认定,这次卡在哪了?

上个月帮楼下张阿姨跑了一趟咨询,就沾了这么一件事。 小区换了新门禁,强制所有人录人脸,不录就不让进大门。张阿姨快七十了,就信一条:我的脸不能随便给别人存着。说什么都不录,真就被卡了三天,只能等邻居开门跟着进。 这事闹到要起诉,所有人争来争去,核心就一件事——物业到底有没有错? 说白了,就是侵权过错认定这事儿,放到新场景里,全变味了。

大家都在争「有没有错」,没人说清「过错」到底指啥

张阿姨的说法很直接:我不同意你收集我的脸,你硬要,还不让我进门,这就是欺负人,当然有错。

物业的说法也振振有词:我们又没卖你的信息,都是为了小区安全,我们有什么错?你不录人脸,外来人员随便进,出了事谁负责?

两边都觉得自己占理,放到十年前,这事还真不好掰扯。那时候说侵权过错,大多是「你故意害我,你才错」。物业说我没故意害你,我是为了大家好,好像真没大错。

小区人脸识别门禁设备安装现场
小区人脸识别门禁设备安装现场

可现在呢?现在到处都是这种拿「公共利益」「方便管理」当幌子,偷偷越界的事。你说他故意偷卖数据,大部分时候还真抓不到现行。那按老逻辑,没坏心就没过错?那普通人的权益找谁去?

说实话,好多商家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揣着明白装糊涂。

「应知而未知」,新型侵权里过错认定的新逻辑

去年我跟进过一个类似的案子,某商圈装人脸识别抓小偷,把一个正常逛街的女生标记成小偷,在后台存了半个月。最后女生起诉,商圈答辩说,算法是第三方买的,我们不懂技术,我们哪知道它会认错人?我们没过错啊。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直接认定商圈有错。

为什么?现在侵权过错认定,早就从「有没有害心」,转向「有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了。

你一个开商场的,装人脸识别收集顾客信息,你就应当知道算法可能出错,你就应当提前做审核,做兜底,你没做,那就是错。你说你不懂法,你说你不知道,那不叫没过错,那叫「应知而未知」,本身就是你的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法侵权过错庭审记录实拍
个人信息保护法侵权过错庭审记录实拍

放到张阿姨这个小区门禁的事,逻辑一模一样。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出来好几年了,明确说了处理人脸信息必须征得个人同意,不能强制。你物业做门禁的,你应当去了解这个规定吧?你偏不,就要强制所有人录,那你就是有错。哪怕你真没卖数据,真的只是为了安全,也不影响过错认定。

哦对了,还有人说,那我用AI批量爬了网上的公开照片做训练,我又没拿去害人,我有没有错?按现在的逻辑,你作为运营方,你应当知道爬别人的照片没征得同意是违规的,你没征得同意就用,那就是错,和你最后拿照片去干嘛没关系。

普通人遇到这事,怎么拿过错认定保护自己

普通人遇到这事,怎么拿过错认定保护自己
普通人遇到这事,怎么拿过错认定保护自己

好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都是:我没证据他卖我信息,告了也白告。这其实是老思路害的。

你不用等数据被卖,不用等你的权益已经受损了才维权。你只要拿出两条,就能坐实对方的过错:第一,对方收集你的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没征得你明确同意;第二,对方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尽到提示、审核、兜底的义务。就够了。

张阿姨那个案子,最后没开庭就调解了。物业很快恢复了刷卡进门的选项,还给张阿姨道了歉。为什么?因为物业自己也清楚,真到法庭上,过错认定这一块,他们根本站不住脚。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新东西出的太快了。今天是小区人脸门禁,明天是AI换脸抠你的肖像,后天说不定就是元宇宙里动了你的虚拟房产,谁也说不准下一个新型侵权长什么样。

法律原来的那套过错认定的老经验,套到新场景里,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法官在试,普通人也在试。你看张阿姨,她不懂什么叫过错要件,不懂什么叫归责原则,她就认一个理:我的东西,我不愿意给,你不能抢。就这么简单的道理,刚好就踩中了现在侵权过错认定最核心的那块——你越界了,你没尽到该尽的责,你就是有错。

说白了,法律从来不是死的。它就是跟着普通人遇到的一件一件新鲜事,慢慢改,慢慢走。今天张阿姨争赢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的人,就多了一分底气。侵权过错认定这条线,本来就是这么一笔一笔,由普通人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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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小区人脸识别门禁之争:新型侵权下的过错认定,这次卡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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