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才知道,小姑娘姓俞,去年高三,花了两万二报了某头部数学在线机构的一对一。上个月模考砸了,不想接着上,剩下的八千多课时费申请退款,机构磨了半个月没批,突然甩过来一份律师函——说她三个月前把直播课录屏发给他同桌,涉嫌侵犯著作权,索赔20万。
对,就因为她同桌那时候摔了腿,在家躺了18天,圆锥曲线的知识点全落下了,她就把自己上的那节10分钟的公开课片段录下来,剪了老师念她名字的开头,用微信发了过去。没收钱。就收了同桌回的一杯杨枝甘露。
“我就录了10分钟给同桌,怎么就成侵权了?”
小俞说她根本不知道录课发给朋友是犯法的。她之前在学校,同桌之间互相抄笔记都是常事,怎么到了网上就成了侵权?
我拿过律师函看了一眼,机构的证据拍得清清楚楚:那10分钟的录屏里,每一秒的画面角落都藏着隐形数字水印,哪怕她剪了开头的账号信息,水印里的她的手机号后四位,还是被机构的AI系统扫了出来。
你说离谱不离谱?本来是用来防盗版工作室的水印,先拿来对付自己的付费学生了。

现在好多机构的用户协议里都写着“禁止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课程内容”,这一条款本身没问题,但问题是,什么叫“传播”?小俞只发给了一个人,没有盈利,算不算?法律里的“合理使用”本来就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现在机构直接把这条边界给抹没了——只要你录了,不管发给谁,都算侵权。
小俞她妈是迈皋桥开水果店的,去年一年刨去房租和进货钱,也就赚了十二三万。20万的索赔,等于把她那家开了八年的水果店卖了都不够。我那天坐在冰室里,看着小俞的眼泪滴到律师函上,把“200000”的数字晕成一团墨,半天说不出话。
被偷课的老师,连自己的课件都要不回来
我认识个南京本地的物理老师,叫陈默,之前在同一家机构当兼职,讲电磁感应的课去年火了,单节课的播放量破了百万。上个月他辞职,想自己开个B站账号给学生讲题,刚发了两条视频,就收到了机构的投诉——说他侵犯著作权。
他给我看当初签的兼职合同,第三页的小字写着:所有在任职期间产出的课程内容、课件、解题模型,著作权均归机构所有。他自己写了三年的“陈式电磁感应解题法”,连名字都被机构注册了版权。现在他在B站讲同一个知识点,哪怕是对着白板重新画的图,机构都能扫出来说他用了之前的内容。
更绝的是,机构现在把他之前的录屏课剪碎了,塞到新招的年轻老师的课里当片段用,连他的声音都克隆了一段,用来给新的习题课配音。他想告,反而拿不出自己是原创的证据——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所有东西都是机构的。

他上周来我这的时候,带了一沓合同,纸边都磨破了,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HR跟他说“就是走个流程,不会真的找你麻烦”,他连第三页都没翻,直接签了名。现在好了,自己花了三年攒的干货,成了机构的摇钱树,他自己用都不行。
那些没人管的灰色地带,正在攒着大雷
说实话,现在的在线教育版权争议,根本不是大家以为的“正版打盗版”那么简单。
一方面是机构拿着格式条款和水印技术,把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学生和兼职老师;另一方面是真正的盗版工作室,用群控账号录课,剪碎了放到闲鱼、小红书上卖9.9的资料包,机构反而查不过来——毕竟对付一个高三学生,比对付几十上百个盗版号容易多了。
还有更悬的。比如现在好多机构用AI克隆名师的声音、脸,讲新的内容,这个版权算谁的?比如陈默的声音被机构克隆了,他能不能告?之前的法律里根本没有对应的条款,现在法院碰到这种案子,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你说大家都错了吗?小俞录课给同桌,是同学之间的帮忙,错了吗?陈默想自己给学生讲课,错了吗?机构怕盗版,加水印、签合同,错了吗?都没错。就是规则还没跟上,所有人都在瞎撞。
我上周跟小俞聊,说可以试着告机构的格式条款无效,因为那条“禁止任何形式的录屏”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陈默那边,我帮他找了之前他在学校讲同一个知识点的录像,想证明那个解题模型是他自己原创的,不是在机构任职的时候做的。机构那边的法务上周还找我,说他们也在改用户协议,把“禁止任何形式的录屏”改成“禁止录屏用于营利性传播”。
你看,都是在试。
没有人知道最后会怎么样。就像几年前大家不知道录个网课发给同桌会被索赔20万,不知道自己写的课件会变成别人的财产。
法律也不是什么悬在天上的东西。就是跟着这些普通人的磕磕绊绊,一步一步往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