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上的房屋租赁,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觉得,只有签了白纸黑字的正式合同,才算房屋租赁。不对。说白了,房屋租赁就是房东把房子的使用权交给你,你按约定给租金,不管是长租一年还是短租三个月,只要双方认可这个约定,就成立了合法的租赁关系。哪怕你没签书面合同,只要你能拿出交房租的记录,能证明你实际住在里面,法律也认这个关系。
那法律的适用边界在哪里?超过六个月的长期租赁,法律要求得签书面合同,没签的,就默认是「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但绝对不是房东想赶人就能马上赶。说实话,大部分年轻人刚出来租房,都碰到过这种不签合同的情况,别觉得自己没一点保障。
这两个租房误区,大多数人都踩过
第一个误区,就是我师妹碰到的:没签书面合同,房东就能随便赶人走。刚才说了,没签书面合同也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哪怕是不定期,房东也得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你,一般默认提前十五天到一个月,给你时间找房搬家。直接换锁赶人那是违法,你直接报警就行。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听过「买卖不破租赁」,就觉得不管啥情况,我租了房子,房东卖房子我也能住到租期结束。不对。这里有清晰的适用边界。如果你的租约是签在房东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之后,或者房东的房子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而租约又签在抵押或者查封之后,那新的房子所有人,是可以不认可你的租约,让你搬走的。别拿这个规则硬扛,它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

碰到租赁纠纷,普通人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找免费的人民调解。每个街道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也能帮忙协调,不用花一分钱,很多房东其实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大部分小纠纷在这一步就能解决。吵解决不了问题,坐下来谈反而有用。
第二步,留好所有能保留的证据。转房租的时候一定要备注清楚「X月X日到X月X日房租」,别直接转了不说清楚,真闹起来房东说这是你还他的钱,你都说不清。和房东中介的聊天记录别删,收房的时候房子是什么样,拍好照片视频,这些东西到哪都是硬依据。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金额不大的话,法院可以走小额诉讼程序,诉讼费才几十块钱,流程也不复杂,很多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不用你来回跑,不用请律师自己也能处理。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纠纷真到不了这一步,能协调就协调,省时间省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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