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在房屋租赁中的实践——以房屋租赁为切入视角

契约精神的法律定位

很多人提到契约精神,第一反应就是道德要求,是虚的。其实不是,它早就写进了现行法律里。它归属于民法范畴,核心保护的是交易双方的信赖利益,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先天不对等,你守诺,你就能获得法律保护,你毁诺,就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契约精神在现行立法中的直接体现。没有半点模糊空间。说白了,你签了字认了账,就要按说好了的做。

民法典合同编契约规则条文截图
民法典合同编契约规则条文截图

两类租赁场景的判决差异

我经手过两个案情高度相似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房东因为儿子结婚要收房自住,提前三个月跟租客打了招呼,也同意按合同约定赔偿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给租客留足了找房搬家的时间。租客不同意,起诉要房东赔额外三个月租金当误工费,法院直接驳回了诉求。

第二个案子,房东卖了房,买家要立刻收房,房东当天就上门赶租客,还直接换了锁,扣了租客剩下半个月的押金不退。租客起诉,法院除了支持退押金、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还判房东额外赔租客三千块的临时住宿费和搬家费。

说实话,刚入行的时候我也纳闷,不都是提前收房吗?怎么差这么多。后来才想明白,核心就一个:是否履行了提前告知的合理义务,是否尊重对方的信赖利益。前者守住了契约的底线,后者直接把契约当废纸,判决结果当然不一样。

不过话说回来,现实里更多人是后者,总觉得自己占着物权或者已经付了钱,就能随便改规则,太常见了。

房屋租赁纠纷判决书签字页实拍
房屋租赁纠纷判决书签字页实拍

实证观察与风控方案

实证观察与风控方案
实证观察与风控方案

2022—2024年度,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该区间内全省法院审结的1129件房屋租赁解约纠纷中,违反契约精神未履行合理告知义务的一方,最终承担超额赔偿责任的比例达到86.7%,远高于履约瑕疵方的责任比例。

给大家三个实打实的动作,能避开绝大多数坑。

事前,签约前72小时内,把双方口头约定的所有内容(比如能不能养宠物、物业费谁交、能不能转租)整理成文字版,双方签字后扫描存到自己的个人云盘,不要只靠口头约定。

事中,每次交租都用银行转账或者平台转账,备注清楚「XX年XX月XX小区XX室房租」,转账完成后截图存入专门的合同文件夹,不要次次都给现金不留痕迹。

事后,发现对方出现违约迹象(比如超过交租日一周没打钱,或者说要提前收房却一直没给准信),3个工作日内发送带已读回执的书面短信,把事情说清楚,同时把短信截图和沟通录音存入同一个合同文件夹,不要一直拖到闹上法庭才找证据。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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