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的法律定位
很多人提起这四个字,第一反应是道德概念。不对。它是写进民法的强制性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它保护的法益,是整个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和普通的民事权利不同,它有明显的权利义务不对称性——所有民事主体都负有不得违背的不作为义务,但没有哪一个主体能单独基于公序良俗主张积极的给付请求权,它更多是作为否定不当民事行为效力的依据存在。

合法与违法的情景分界
举两个我近年接触过的脱敏案例,对比一目了然。
第一位老人,老伴早走,子女不在身边,长期由远房侄女贴身照顾,老人自愿立遗嘱,把自己名下房屋的一半份额留给侄女,子女起诉主张遗嘱违反公序良俗,法院驳回了诉求,认定遗嘱有效。
第二位男方,婚内出轨和第三者同居,私下把夫妻共同攒钱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第三者,签了正式的赠与协议,原配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法院支持了原配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房产。
看起来都是财产处分,结果天差地别,核心是什么?是否侵害婚姻家庭的基本伦理秩序。第一个案例里,老人处分自己的财产是对侄女扶养付出的合理回报,没有破坏任何受法律保护的身份秩序,所以没问题。第二个案例里,赠与的前提是男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基本伦理,赠与本身就是对原配配偶权的侵害,当然符合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标准。
说实话,不少当事人都觉得,只要不碰法律明文禁止的事就没事,哪想到公序良俗才是那个藏在暗处的红线。
近年裁判的实证观察
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4年度《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报告》显示,这三年间,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民事行为无效的案件量,年均涨幅超过18%,案件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二手房交易、网络大额打赏三个领域。报告统计,法院最终认定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比例约为36.7%,所有得到支持的案件,核心都符合一个标准:行为本身冲击了当前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基本道德底线。
不过话说回来,法院的自由裁量不是瞎判,所有裁量都有迹可循。不会因为法官个人的道德偏好改变结果,核心还是看行为对公共秩序和他人利益的侵害程度。
普通人可落地的风控动作

签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协议前,找两位无利害关系的亲友当面通读协议全文,询问该内容是否违背大家普遍认可的常理,全程录音后存入个人加密云盘。
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和身份关系绑定的财产转款或交付,必须在转账附言里标注清楚款项的真实用途,把转账凭证打印出来放进个人纸质档案袋留存。
收到对方主张你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书面告知后,3日内将己方的书面说明通过EMS邮寄给对方,留存好底单和邮局出具的签收记录。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