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现在是都市生活的常态,出事的也越来越多。很多人没搞懂,自己养个宠物,到底要担多大的责任。
宠物致害的法律画像
宠物致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保护的是不特定公众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核心规则写得明明白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和一般侵权不一样,宠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意思就是,哪怕你觉得自己没做错,只要你的宠物伤了人,你先得担责,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对方故意挑事。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很明显,饲养人从一开始就背负着更高的注意义务。

同是宠物致害,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我看过两个反差极大的生效判决。第一个,养犬人办了证,出门牵了合规长度的牵引绳,站在人行道等红绿灯,一个初中生突然冲出来打狗脑袋,被狗抓伤了胳膊。法院最终判养犬人只承担10%的补充责任,大部分损失由未成年人监护人自行承担。
第二个,养犬人养的是当地明确禁养的比特犬,没办证,出门没牵绳,狗在小区草坪咬了散步的老人,哪怕老人当时确实弯腰碰了狗一下,法院还是判养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什么差这么多?核心的区分变量只有一个:是否遵守养犬管理的强制性规范。合规的饲养人已经尽到了法律要求的全部注意义务,法律不会苛责一个守规矩的人。但违反强制性规范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法律层面的过错,没什么好辩解的。

裁判数据的实证观察

2022—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宠物侵权专题统计数据显示,该区间收录的1147份生效裁判文书中,71.8%的案件里,饲养人因未办养犬登记、未牵绳、饲养禁养犬三类违规行为,承担了70%以上的侵权赔偿责任。仅不到13%的完全合规饲养人,最终获得了免责或者大幅减责的判决。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出事的养宠人,都不是故意坏,就是存了侥幸。觉得我家狗乖,牵不牵无所谓,办不办证也没人查。真出了事,这些侥幸全都会变成要掏的真金白银。
养宠人可落地的风控动作

打算养宠物之前,抽一个工作日的半天,去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养犬登记,拿到核准的养犬证明后,把证明文件拍照上传到个人云盘留存,不要只存在手机本地。
日常遛宠过程中,全程使用符合地方规定长度的牵引绳,遇到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其他路人主动拉开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每年完成宠物疫苗接种后,把疫苗本的有效期页拍照,和养犬证明存在同一个云文件夹里。
真的发生宠物致害的纠纷萌芽后,第一时间陪同受害人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就诊,如果你先行垫付了诊疗费用,收好所有的缴费票据和诊疗记录,把和对方沟通的所有通话、聊天记录全部备份,单独存到加密文件夹,不要随便删除任何记录,不要随口作出「全都是我的责任」这类口头承诺。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