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第一组对比:合法A vs 违法B。合法的操作是,单位赶项目要加班,提前和工会以及劳动者本人协商,要么事后安排同等时长的补休,要么按工作日1.5倍、周末2倍、法定假日3倍的标准发加班费,整个流程留好记录。违法的操作更常见,直接在工作群里发通知“周末全员到岗,不来算旷工”,加班费半个字不提,补休也没有,美其名曰“团队奋斗”。
再讲第二组对比:低风险C vs 高风险D。这两种操作都没明说不给休息,但是结果完全不一样。C是单位每年年初就发统一的年休假安排通知,让每个员工签字确认,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不休的,让员工写书面的自愿放弃说明,所有文件存档三年以上。D是从来不管,员工问了就说“忙完这阵再说,自己调休”,最后员工离职主张没休年假,单位什么凭证都拿不出来。
这里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留存了休息休假安排的书面凭证。我翻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4年公开的休息休假争议判决书,62%的用人单位最终败诉,其中87%的败诉原因就是无法提供任何已经安排休息休假的凭证。2022年江苏某制造业企业,十个离职员工一起起诉,主张五年没休年假,单位说我们都安排了,但是拿不出任何记录,最后一共判赔近四十万。2023年广东同类型案子,单位拿出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安排签字记录,直接驳回了所有诉求,一分钱不用出。
单位年休假安排通知签字页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