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必懂的人身损害赔偿:避开坑才能拿到合理赔偿

前阵子在社区公益咨询坐班,碰到个哭哭啼啼的阿姨。 早上买鱼踩了摊主泼在地上的鱼鳞滑水,一屁股蹲坐在水泥地上,尾骨骨裂,躺床上半个月下不了床。 摊主说,我泼在我摊子边上,你自己走路不看路,怪我?市场管理方说,摊位早就租给摊主了,我们不收管理费,不关我们事。 阿姨自己掏了小几千医药费,子女不在身边,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这不是个例。 下楼遛弯被没牵绳的狗咬伤,逛商场踩到松动的地砖崴脚,工地施工没放警示牌掉坑里,甚至聚餐劝酒劝出事了……这些大大小小的意外,只要伤了人,就绕不开人身损害赔偿。

到底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说白话给你听

很多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是打官司的大词,跟自己没关系。 错。 说白了就是:你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因为别人的过错或者失误受到了伤害,产生了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实打实的损失,你有权要求对方给你赔钱补损失。 很多人会问,那什么情况能算? 得对上三个点。第一,对方确实没做好该做的事——比如遛狗不牵绳,摊主泼了水不清理,工地不放警示标志,这都是没尽到该尽的责任。第二,你确实有实打实的损害——不是说你蹭一下没破皮就开口要几千,是真的有医疗费、误工减少收入,哪怕是严重的精神问题,那也算损害。第三,对方的错和你的伤,确实有关系——你自己追小偷没看见路摔了,那不能怪摊主,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只有故意伤人才叫人身损害。绝大多数我们遇到的,都是意外。绝大部分意外,只要对方有错,都能要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判定场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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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误区,十个人里八个错

我碰过最多的错,第一个就是:我受伤了,对方就得全赔。 真不是。 法律看的是过错比例。举个例子,你走路低头看手机,没看见摊主摊开的鱼鳞滑水,你自己也有一半错,那最后赔的钱,就是对方只出一半,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 还有人说,我免费帮别人帮忙受伤了,对方必须全赔。也不一定,如果你自己不小心操作失误,也要分担一部分责任,不是对方全包。 第二个常见误区就是:只有伤了骨头才赔,小伤没用。 不对。被狗咬了哪怕只是破了点皮,打狂犬疫苗的钱,就得狗主人出。脸上被抓伤留了疤,除了医药费,祛疤的钱也能要。哪怕是没伤到骨头,你请假在家养伤,误工费照样能要。 说实话,很多人觉得一点小伤算了算了,最后自己掏钱忍了,其实完全可以理直气壮要赔偿,这不丢人。
人身损害赔偿常见误区普法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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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遇上事,按这三步走,少走弯路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走,少走弯路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走,少走弯路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别等现场没了再后悔。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出事之后先忙着去医院,现场也不拍,也没找路人留电话,等转头找对方要钱,对方说根本没这回事,你说冤不冤? 正确的做法是:能动的话,先拍现场照片拍视频,把对方错处拍清楚——比如那摊滑水,那只没牵绳的狗,那个没放牌子的坑。然后找旁边的目击者,留个电话,方便后面作证。情节稍微严重点,直接报警,让警察做笔录,笔录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步,算清楚你的损失,留好所有票据。 很多人一开口就要十万八万,拿不出任何凭证,法官也没法支持你。你花了多少医药费,把医院的发票、病历都留好。误工了多少天,让单位开收入证明,扣发工资的记录打出来。哪怕是你打车去医院的交通费,小票都留好。这些都是你要钱的依据。 第三步,先调解后诉讼,低成本解决问题。 没必要一上来就闹去法院。可以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社区、派出所居中调解,不用花一分钱诉讼费,大多半个月就能出结果。真调解不成,再去法院立案,现在很多地方法院都支持网上立案,流程没你想的那么复杂,诉讼费也不贵,一万块以下的争议只要五十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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