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签订到底是啥,法律要求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最常见的两个误区,九成新人踩过
第一个误区就是“试用期不用签合同,转正再签就行”。说实话,这完全是违法的。试用期本来就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哪有把试用期拆出来,先干活再签合同的道理?很多公司就是吃准了新人不懂,觉得试用期不用负责,哪天不满意开了你也不用给赔偿,完美钻空子,吃亏的只能是你自己。 第二个误区,就是“空白合同可以签,反正公司不会坑我”。你想想,你把名字签在一张啥内容都没填的纸上,公司回头想填什么就填什么,说好的八千月薪给你写成三千,说好的不强制加班给你写成自愿加班,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到时候说你自己签的字,你怎么反驳?对吧?这种坑我见了不下一百个,真的别碰。
遇到问题,普通人怎么低成本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