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约模式下的组织卖淫罪:藏在陪玩APP里的灰色陷阱

上个月在律所楼下的咖啡馆见了个小孩,96年的,戴黑框眼镜,穿洗得发白的优衣库卫衣,手一直在搅冰美式,半杯冰都化完了,水晃出来洒在笔记本上,他也没擦。 他攒了两年打工赚的十万块,拉着大学同学一起创业,看同城陪玩赛道火,就扎进去了。不到半年,被端了。罪名是组织卖淫罪。 他到现在都想不通。我又没开洗浴中心,又没租酒店场子,就是帮女生在APP上刷刷流量,牵牵线,怎么就成了组织卖淫?

藏在“同城伴玩”里的擦边试探

说白了,这小孩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招进来的女生,主页都放着低胸露腿的照片,明码标了“线下单”,逛街吃饭两千,过夜五千,工作室抽三成。有人问有没有特殊服务,客服直接把价格发过去,根本不用问女生的意见。 这不是中介。这就是控制。
手机同城陪玩APP擦边内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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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玩法太普遍了。不只是陪玩,伴游、私拍、高端应酬,甚至连陪诊群里都能飘出不干净的信息。这帮人比谁都精,不碰线下场地,不收现金,所有聊天转账都用加密软件删了又清,以为把自己藏成“互联网中介”,法律就管不到。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抱着这种侥幸的年轻人,总觉得“法不责新”,以前的法条管不了新业态,结果进去了才哭。

踩线和犯罪的边界,比你想的近得多

经常有人问我,偶尔撮合一两个,算不算?正常做伴玩生意,女生自己私下接活,老板不知情算不算? 司法实践里的边界其实很清楚。只要你组织管理三名以上卖淫人员,通过抽成、排班、定规矩实现控制,以此获利,就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和你有没有固定场所,有没有挂招牌,一点关系都没有。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认定对比表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认定对比表
前两年办过一个类似的案子,三个女生自己建微信群拉客,赚的钱平分,谁也不管谁,最后定的是介绍卖淫,没算组织。差就差在有没有“组织管理”——你定规矩、抽成、管着接单的渠道,那就是组织。 你说你只是引流,不知道她们线下做什么?聊天记录一调,价格都是你报的,抽成都是你收的,你说你不知道,谁信? 不过话说回来,也真的有冤的。之前碰到一个做正常伴游平台的老板,平台有两三百个女生,有三四个私下接活,老板没发现,最后没定罪。核心还是看你有没有参与,有没有获利。 别以为打个擦边没人管,现在大数据拉转账记录,一秒就能把你的抽成规律扒得明明白白,藏不住的。

新玩法套旧规则,没人能例外

新玩法套旧规则,没人能例外
新玩法套旧规则,没人能例外
这两年新业态冒得太快,从线上引流到线下卖淫的套路换了一波又一波,从最早的陌陌探探,到后来的小红书抖音,现在又跑到陪玩、桌游、伴游这些新赛道,本质还是换汤不换药。 好多人说,法律跟不上时代了。其实不是。核心规则从来没变过——组织他人卖淫获利,就是犯罪。你套个互联网的马甲,开个工作室搞流量,就不是犯罪了?怎么可能。 那个96年的小孩,最后走了认罪认罚,因为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判了两年缓三年。但是案底留了一辈子。 他原本打算今年和女朋友结婚,买房付首付的钱都凑得差不多了,现在婚期推了,首付拿去交了罚金,工作也没了。好好的前途,就毁在那点擦边赚的快钱里。 可惜吗?可惜。可路是自己选的。 别拿“创业”当幌子,别拿“模糊”当挡箭牌,红线从来都摆在那,你非要伸手,就别怪法律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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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新型网约模式下的组织卖淫罪:藏在陪玩APP里的灰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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