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2 14:25:45 分类:案例研讨
前阵子跟做物业的老同学喝酒,他甩给我一个新鲜的纠纷,听得我后背发毛。
杭州城西某个刚需小区,业主阿凯上个月出差整14天,三个快递塞在丰巢柜里,超时每天一块钱,算下来取件的时候要给23块逾期费。
结果阿凯还在火车上,物业就帮他把三个快递全取出来,搬去保安室存着了。
等阿凯找上门取件,物业伸手要35块保管费。说这是无因管理费用,民法典写着的,我们没义务帮你看快递,帮了就得给钱。
阿凯当场炸了:我又没求你帮我取!你要收钱不会提前发个短信问我?我宁愿给丰巢23,凭啥给你35?
好心帮忙收钱,居然拿法条撑腰?
老同学说,现在他们物业圈已经悄悄在聊这个事了,快递柜超时占用公共资源,物业本来就要腾柜子,帮业主取了存着,收个十块二十块保管费,合情合理,真闹到法院,法官都未必不支持。
其实这不是个例。之前更早的新闻我还记得,山东一个姑娘出门旅行半个月,临时托邻居帮忙浇花,回来邻居拿出账本,连水带人工要了120块,姑娘闹到网上,邻居说我这是无因管理,该拿。
还有更夸张的,车主路边停车忘了锁车门,路人帮你锁了,留个纸条要20块跑腿费,说无因管理。
说实话,原来我对无因管理的印象,还停留在路人帮着救走丢的狗,邻居帮着修漏雨的房顶,都是纯粹的做好事,什么时候开始,做好事刚做完,伸手就要无因管理费用了?
杭州小区保安室存放业主逾期快递场景
说好的必要费用,怎么就变了味?
翻开民法典看,第九百七十九条写的明明白白: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说白了,这里说的就是无因管理费用,核心是“必要”两个字。没说你可以赚差价,更没说你可以主动上门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条文截图
那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原来的规则,是默认管理人不会主动凑上来抢着管,都是别人出事了,你顺手帮忙,现在呢?很多人盯着你的利益,主动帮你“解决问题”,然后伸手要钱,你说这叫无因管理吗?
比如阿凯这个事,物业说帮他省了逾期费,可结果收的比逾期费还贵,这哪里是避免他利益受损,明明是给自己赚了一笔,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去年广州有个案例,主人出门旅游,猫从阳台翻到邻居家,邻居好心养了半个月,花了小一千猫粮猫砂,最后法院判主人给邻居800块,这我觉得没问题,该给。那为什么这个没问题,阿凯那个就别扭?
核心就是两点:第一,你管理的事,是不是人家真的管不了,急需要你管?第二,费用是不是真的必要,有没有溢价套利?
邻居救猫,你总不能说主人眼睁睁看着猫在你家饿死,就是急事,猫粮猫砂都是实打实花出去的钱,要的合理,当然该给。可阿凯这事,你要收钱提前说一声行不行?你收的比原来的逾期费还贵,凭啥啊?
别让无因管理,变成普通人的隐形消费陷阱
别让无因管理,变成普通人的隐形消费陷阱
现在新业态跑的太快,法律的脚步还在慢慢挪。原来小区都是送货上门,后来有了快递柜,现在快递柜不够用,超时就收钱,然后物业冒出来做“无因管理”赚差价,接下来呢?共享充电宝超时没人还,会不会有人帮你还了然后找你要管理费?你网约车停楼下忘了熄火,会不会有人帮你熄了然后要跑腿费?算法管不到的盲区,全变成了无因管理收费的赛道?
真不是我瞎担心,现在很多做同城跑腿的,已经盯着这些事做了,看到你快递超时,直接帮你取出来存着,然后找你要钱,你不给?他说我这是无因管理,法院见,你为了几十块钱跟他打官司?耗不起那时间,大部分人都只能捏着鼻子给了。
你说,这叫做好事吗?这叫捡钱好不好?
法律本来是鼓励大家互相帮忙的,不能让好规则被有心人用了,变成收割普通人的工具。对无因管理费用的认定,就得卡紧了:只要你没有提前告知受益人,只要你的收费超过了实际必要支出,只要你本身从这个管理行为里也得了好处,比如物业腾了拥挤的快递柜,就不能随便支持你要高额的无因管理费用。
昨天我问阿凯最后怎么解决的,他说给了23块,跟丰巢原来要收的钱一样,物业也没脸多要。但他说,以后再也不敢把快递寄小区了,全寄公司,下班自己扛回去。
你看,本来是一件挺简单的互助小事,最后把所有人都折腾得不方便,图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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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小区逾期快递背后的无因管理费用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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