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9 16:10:52 分类:法理精研
巷口第三棵大榕树下,我摆了快十年茶摊,一块钱一杯老绿茶,什么人都来坐。昨天早上张阿姨拎着一捆青菜过来,从布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递到我面前的时候,纸边都磨得起毛了。
那张皱巴巴的收据上,画了个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叉
去年张阿姨想在菜市场租个摊位卖青菜,儿子要结婚,差十万彩礼,她跟老伴儿攒了半辈子,还差三万,想着摆摊卖菜赚得比种地多,咬咬牙就去了。招商的那个胖子,大腹便便,说话吐沫星子乱飞,说所有人都是统一交一年物业费,不签不给他摊位。张阿姨那时候就怕摊位被别人抢了,想都没想就签了合同,转了一万二物业费加五千押金,房东给她开了这么一张手写收据。
她接过收据的时候心里犯嘀咕,怎么公章都没有?犹豫了两秒,随手在落款边上画了个小小的叉。那时候她自己都没当回事,转头就忘了。
菜市场摊位手写皱巴巴收款收据
结果过了半年,市场调整摊位,把她从入口第三间,直接挪到了最角落卖水产那片,青菜沾了鱼腥味,谁还买?一天卖的钱还不够进菜的,张阿姨去找房东,房东斜着眼睛说,合同写了,市场有权调整摊位,你要不干就是提前违约,押金一分不退。
张阿姨那时候哭了好几个晚上,跟邻居唠嗑,邻居说你去找榕树下那个老武啊,原来干法律的,不收费,你去问问。她就磨磨蹭蹭来了。
你以为没得选,其实只是不敢选
说实话,我接过那张收据的时候,一眼就看出问题了。物业费是物业收的,房东根本没拿到授权,这笔钱说白了就是他额外捞的黑钱。很多人到这时候都会觉得,我已经签字了,只能认栽,哪有什么退路可选?可偏不,签字只代表你同意合同条款,不代表对方违法违约了你还不能翻身。
张阿姨坐在对面的木凳子上,手搓着布围裙的边角,说我一个卖菜的,打官司多丢人啊?再说万一打输了,还要赔对方钱,我哪经得起折腾啊?
这种话我听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太正常了。我们这辈子,从小被教的就是要忍,要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敢主动去争什么选择权啊?
我给她续了一杯茶,说你不用打官司,先给对方发个律师函,把道理说清楚,他违规收物业费,你有权解除合同,退押金要回钱,诉讼费律师费都是他出,真闹到法院你也赢。你要是不想发,就当这一万七千块丢水里了,你自己选。
她连着来了三天,每天坐半个钟头,不说走也不说办,最后第三天下午,咬咬牙说,武哥,你帮我办吧,我赌一把。
结果你猜怎么着?律师函发出去第三天,房东就把钱全打过来了,一分不少,连律师费都额外给了。张阿姨拿到转账提醒的时候,手都抖了,当天就给我送了一捆最新鲜的油麦菜,嫩得能掐出水来。
街角大榕树下老茶摊搪瓷茶缸木凳子
选择权从来不是给有钱人准备的
选择权从来不是给有钱人准备的
我在这茶摊坐了十年,见过太多把“我没得选”挂在嘴边的人。租了房房东赶人,说合同写了卖房就得搬,我没得选;打工被拖欠工资,怕找不到下家,我没得选;买东西买到假货,嫌麻烦,我没得选。
真的没得选吗?不过是你不敢伸手去拿属于你的那个选项罢了。法律写的那些权利,从来不是摆给大人物看的,是给每个卖菜的、租房的、打工的普通人准备的,你的选择权,从来都在那,就看你敢不敢拿。
前阵子有个刚毕业的小伙子,来我这坐,说房东要卖房子,让他半个月搬出去,他刚找好工作,哪有空找房子?我说你怎么选?他说我只能搬啊,合同写了。我说你不知道有个东西叫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选继续住到合同到期,也可以选要了违约金再搬,怎么选都轮不到房东赶你。小伙子一开始还不信,去跟房东谈,房东立马软了,赔了他一个月房租,还帮他找了新的房子。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劝所有人都一定要选打官司选硬刚。选择权嘛,本来就是你的,你想忍,那也是你的选择,没人能逼你。可你不能稀里糊涂的,连自己有得选都不知道,就把自己的权利扔了,回头还哭着说命不好。
昨天张阿姨收摊,又来我这坐,点了一杯一块钱的绿茶,跟边上的人唠,说我原来活了五十二年,都觉得女人就是嫁鸡随鸡,什么都得听人家的,原来不是啊,原来我还能选,选我自己想过的日子,选我该拿的钱。
榕树下的风一吹,吹得她鬓角的白头发飘起来,她手里端着搪瓷缸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茶凉了,我给她续上。日子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命中注定,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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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藏在柴米油盐里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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