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尺——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说实话,我接触过的咨询里,至少有一半人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是错的——要么觉得只要还手就是互殴,要么觉得对方动手自己就可以无限制反击。两种极端,都容易踩坑。

很多人对正当防卫的认知,从一开始就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制度从设计之初,就是给普通人在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权利”。它根本不要求你像法官一样,在被人扇耳光、被人拿东西砸的瞬间,冷静计算出”我用多大力度还手才不会超过必要限度”。这里面的权利义务是完全不对称的:不法侵害人先挑起的风险,本来就该自己承担防卫行为带来的合理后果,不能反过来要求防卫人必须精准拿捏力度到”刚好不受伤”的程度。

这才是这个制度的本意。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责任边界

我见过不少差一点就把合法防卫做成违法犯罪的例子。第一种对比很直观:合法的场景是,小区里碰到醉汉追打同楼栋的独居老人,你随手抄起脚边的空心塑料管挡在两人中间,挡开的过程中醉汉重心不稳摔成轻微伤,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用赔一分钱。高风险的场景是,醉汉已经被同伴拉住,转身要走出单元门了,你追上去踹了人家后背一脚,导致对方肋骨骨裂,这时候就和防卫没关系了,是实打实的故意伤害,跑不掉的。

还有一种对比更隐蔽:两个行为都不违法,但责任天差地别。低风险的场景是,碰到有人在小区车位上偷电动车,你站在单元门门口喊了一嗓子,偷车的人吓得扔了车就跑,这时候你没有任何责任。高风险的场景是,你怕对方逃了损失财物,伸手拽了一下对方的电动车后座,导致对方连人带车撞在路边隔离栏上成轻伤,这时候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留案底,但民事上大概率要承担一部分补偿责任,毕竟你的动作和对方的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区分这些场景的唯一核心标尺,就是不法侵害是否处于正在进行的、未被有效制止的持续状态。侵害已经结束之后的任何主动攻击,都算不上防卫。

正当防卫时间节点认定裁判规则示意图
正当防卫时间节点认定裁判规则示意图

真碰到事的时候,没人会等你翻法条

根据最高检2023年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配套观察报告,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2023年公开的涉正当防卫刑事裁判文书统计,全国范围内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者无罪判决的案件,仅占同类案件总量的12.7%。近6成的争议,本质上都卡在刚才说的那个核心节点上——到底侵害是正在进行,还是已经结束了。

2022年就有个很典型的判决:当事人下班路上碰到陌生男子持水果刀捅刺路边的摆摊摊主,他上去夺下对方的刀,把人按在地上的过程中导致对方肋骨骨裂,最后检察院没有起诉,直接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个案子里,他的动作全程都是在制止正在进行的捅刺行为,没有在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之后额外施加伤害,所以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防卫行为责任梯度对比图
常见防卫行为责任梯度对比图

别等真碰到事才临时抱佛脚,几个实打实的动作能帮你把风险降到最低。

遇到口角有升级苗头,第一时间退到距离最近的公共监控探头可视范围3米以内的位置,手指按亮手机录像键保持录制状态,不要主动伸手推搡对方,也不要放狠话刺激对方。

对方率先动手后,优先用手臂、随身的背包格挡,不要主动追打已经后退、失去侵害能力的对象,格挡用的工具尽量选软质、不会造成重伤的日常物品,别随手抄起砖头、空酒瓶往人头上砸。

冲突停止的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把手机里录制的原始视频直接拷贝给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不要剪辑、删除任何片段,留在现场等民警做完笔录再走,不要一结束就跑路。

不过话说回来,谁也不想碰到这种糟心事。但真遇上了,别慌,也别脑子一热就不计后果地还手。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尺——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m.wuhanlihunlvshi.com/huxg/3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