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虚拟土地,卡住了贪污受贿数额认定
案子不大,是南方某小城一个管工程审批的处长,被人供出来收了开发商的好处。以往都是收卡收房子,这次不一样——开发商投了个元宇宙项目,直接送了他平台上一块占地1000平米的虚拟土地,还搭了三个限量版的数字藏品头像。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开发商实打实花了92万。现在案子到了审查起诉,卡壳了。这堆东西,到底算多少贪污受贿数额?
说实话,以前也有收虚拟货币的案子,比特币有公开行情,哪天收的按哪天的市价算,清清楚楚。可这块虚拟土地,根本没有统一交易市场,价格都是平台自己炒出来的,你说值92万,转手卖给别人,人家可能20万都嫌贵。受贿的律师说了,按案发时的价格算,这堆玩意现在连10万都不到,凭什么按92万诉?

旧规则的缝隙,早就有人钻了
我之前找一个基层刑庭的法官喝茶,他倒苦水说,最近五年碰到的新型受贿,百分之八十都卡在贪污受贿数额上。你以为只有虚拟土地?早就五花八门了。有人送内部认购的数字藏品,购买价几十万,拿到手根本转不出去,一文不值;有人送顶级游戏账号,带全服务器没几个的稀有装备,号主说买的时候花了五十万,平台禁止账号交易,你上哪估价去?甚至还有人送互联网企业的内部数据份额,说以后能分红,现在连凭证都只有一串代码,数额怎么定?
这些行贿的人,精得很。
知道送现金容易查,送房子车子登记在你名下也容易查,我送你点虚拟财产,放在网上私人账号里,不查根本想不到,查到了也能扯,就说这是网上玩的小玩意,不值钱,法官拿你没办法。核心就是把数额搞模糊,只要数额定不到三万的起刑点,连立案都难。

法律摸着石头过河,没人能躲得开

八九十年代收彩电收冰箱,按当时市场价算;后来收股票收期权,按交易日收盘价算;现在财产变数字了,规则当然要跟着变。现在圈内争论的无非两个核心点:到底该按购买时的价格算,还是按案发时的价格算?市场价格算不出来,要不要直接按行贿人的实际支出算?
我之前听到一种说法,觉得挺有道理:对于受贿人来说,你收的时候就知道对方花了真金白银买这个东西送你,你默认了这个价值收下,哪怕后来贬值了,也该按购买价算,不然岂不是鼓励人去收这种价格波动大的虚拟财产?跌了我认亏,涨了我赚差价,反正数额就低算,哪有这种好事?
开头提到的那个案子,最后检察院是按开发商的实际购买价92万起诉的,法院还没判,但不管结果是什么,这案子都是个明确的信号。原来你以为钻了规则的空子,其实规则已经在追你了。
那个处长收这块地的时候,说不定还在心里偷笑,觉得自己收了好处还没风险,哪想到现在贪污受贿数额的认定边界,已经要把所有能变现的虚拟财产装进去了。科技把钱变成了一串代码,法律就得想办法把这串代码算成实打实的数额,逃不掉的。
说白了,只要是能换钱的东西,不管是躺在你家保险柜里的现金,还是存在云端服务器里的虚拟土地,只要是拿来做权钱交易的,就得算进贪污受贿数额里。天网从来都不漏这种钻空子的人。对吧?